机械排烟系统的主要设计参数
1)最小清晰高度的计算
走道的最小清晰高度不应小于其净高的1/2,其他区域最小清晰高度应经计算确定。
2)排烟量的选取
①当排烟风机担负多个防烟分区时,其风量应按最大一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量、风管(风道)的漏风量及其它未开启排烟阀(口)的漏风量之和计算。
②一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量应根据场所内的热释放量以及按相关规定的计算确定,但下列场所可按以下规定确定:
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0m2的房间 | 其排烟量应不小于60m2(h·m2),或设置不小于室内面积2%的排烟窗 |
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 | 其排烟量应符合相关规定的数值,或设置自然排烟窗,其所需有效排烟面积及排烟口风速计算应符合相关规定 |
公共建筑仅需在走道或回廊设置排烟时 | 机械排烟量不应小于13000m3/h,或在走道两端(侧)均设置面积不小于2m2的排烟窗,且两侧排烟窗的距离不应小于走道长度的2/3 |
公共建筑室内与走道或回 廊均需设置排烟时 | 其走道或回廊的机械排烟量可按60m3(h·m2)计算,或设置不小于走道、回廊面积2%的排烟窗 |
汽车库 | 汽车库的排烟量不应小于30000mVh且不应小于相关规定,或设置不小于室内面积2%的排烟窗 |
对于人防工程 | 担负一个或两个防烟分区排烟时,应按该部分总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60mVh计算,但排烟风机的最小排烟风量不应小于7200mVh;担负三个或三个以上防烟分区排烟时,应按其中最大防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120m3/h计算 |
③当公共建筑中庭周围场所设有机械排烟时,中庭的排烟量可按周围场所中最大排烟量的2倍数值计算,且不应小于107000mS/h(或25m2的有效开窗面积);当公共建筑中庭周围仅需在回廊设置排烟或周围场所均设置自然排烟时,中庭的排烟量应按相关规定的计算确定。
④除第②条、第⑨条规定的场所外,其他场所的排烟量或排烟窗面积应按照烟羽流类型,根据火灾功率、清晰高度、烟羽流质量流量及烟羽流温度等参数计算确定。
⑤当烟羽流的质量流量大于150kg/s,或储烟仓的烟层温度与周围空气温差小于15℃时,应重新调整排烟措施。
3)排烟风速
①当采用金属风道时,管道风速不应大于20m/s。
②当采用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s。
③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 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