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组件安装
1.一般要求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设置在联网用户的消防控制室内,联网用户未设置消防控制室时,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2.引入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线应整齐,不宜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2)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易退色。
3)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
4)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
5)导线应绑扎成束。
6)导线穿管、线槽后,应将管口、槽口封堵。
3.电源安装要求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并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进行连接。传输装置与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使用的有线通信设备应根据国家有关电信技术要求安装,网间配合接口、信令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