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外(幕)墙
1.外立面开口之间的防火措施
建筑外墙上在上下层开口之间采用实体墙分隔,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墙体的高度不小于0.8m,否则高度不小于1.2m。如果上下层开口之间采用防火玻璃墙分隔,对于高层建筑,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对于多层建筑,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低于0.50h。
采用防火挑檐分隔,挑檐的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
对于住宅建筑,还需要检查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当小于1.0m时,开口之间要设置凸出外墙不小于0.6m的隔板。
2.每层缝隙的封堵
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弹性和防火性能的材料填塞密实。这种材料可以是不燃材料,也可以是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难燃材料。
3.消防救援口的设置
位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一侧的建筑幕墙,应设置消防救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