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考消防知识覆盖面特别大,要记忆的东西太多,靠死记硬背比较难,一定要有一套快速记忆方法,233老师针对这一问题把类似的相关知识都进行了总结,方便大家快速记忆。请务必牢记和收藏好!
知识点数量 | 类别 | 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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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一 | 间隔/距 | ⑴消防车道间距应为160m
⑵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长度大于24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其间距不宜大于80m。
⑶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不宜大于30m,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总长度仍应符合上述规定。
⑷灭火救援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m,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m,间距不宜大于20m,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小于2个。
⑸疏散指示标志系统
●有维护结构的疏散走道/楼梯设置:
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垂直时,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20m,平行时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m。
●高大空间敞开场所的疏散通道(商店/展览/候车(船)室/候机厅/营业厅:
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垂直时,特大型或大型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30m,中型或小型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20m。
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水平时,特大型或大型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5m,中型或小型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m。
●保持视觉连续的标志灯:
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3m。
⑹市政消火栓/室外消火栓,其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间距不应大于120m。
⑺严寒地区在城市主要干道上设置消防水鹤的布置间距宜为1 000 m,连接消防水鹤的市政给水管的管径不宜小于DN200mm。
⑻工艺装置区等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场所,其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且间距不应大于60.0m。
⑼室内消火栓布置间距:对于2只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布置的建筑物,布置间距不应大于30m;对于1支消防水枪的1股充实水柱布置的建筑物,布置间距不应大于50m。
⑽设置在靠外墙且不位于屋顶区域的固定窗,单个固定窗的面积不应小于1㎡且间距不应大于20m,其下沿距室内地面的高度不宜少于层高的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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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二 | 倒流防止器 | ⑴消防水泵从市政管网直接柚水时,应在出水管上设置有空气隔断的。
⑵当市政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在满足生产生活最大小时用水量后,仍能满足初期火灾所需的消防流量和压力时,可由市政给水系统直接供水,应在引入管处设置倒流防止器。当消防给水系统采用空气隔断倒流防止器时,该倒流防止器应设置在清洁卫生的场所,其排水口应采取防止被水淹没的技术措施。
⑶当水泵直接串联时应采取确保供水可靠性的措施,且水泵从低区到高区依次启动,并校核系统供水压力,在串联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设置减压型倒流防止器。
⑷室外消防给水引入管当设有倒流防止器,且火灾时因其水头损失导致室外消火栓不能满足本规范第7.2.8 条的要求时,应在该倒流防止器前设置一个室外消火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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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三 | / | ⑴消防水泵当出流量为设计流量的150%时,其出口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工作压力的65%。
⑵轴流深井泵安装于水井时,其淹没深度应满足其可靠运行的要求,在水泵出流量为150%设计流量时,其最低淹没深度应是第一个水泵叶轮底部水位线以上不少于3.20m,且海拔高度每增加300m,深井泵的最低淹没深度应至少增加0.30m。
⑶水泵出水管超压泄压阀的泄压值不应小于设计扬程的120%。
⑷消防设备应急电源输出功率宜大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全负荷功率120% 。
⑸水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应为无驼峰、无拐点的光滑曲线,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40%,且宜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20%·
⑹减压阀应根据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和压力选择,且设计流量应在减压阀流量压力特性曲线的有效段内,并校核在150%设计流量时,减压阀的出口动压不应小于设计值的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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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四 | 水池水箱
容积 | ⑴减压水箱有效容积不应小于18m³,且宜分为两格。
⑵高层民用建筑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池总有效容积大于200m³时,宜设置蓄水有效容积相等且可独立使用的两格;当建筑高度>100m时应设置独立的两座,且每座应有一条独立的出水管向系统供水;
⑶消防水池总蓄水有效容积>500m³ 时,宜设两格,能独立使用;但当>1000m³ 时,应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每格(座)应设置独立的出水管,并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且其管径应能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要求。
⑷当采用消防水泵转输水箱串联减压时时有效储水容积≥60㎥可作为高位消防水箱。
⑸临建工程中转水箱≥10㎥。
⑹超过100米的建筑设置的常高压给水系统,当高位消防水池无法满足上部楼层所需的压力和流量时,上部楼层应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该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按本规范第 5.2.1 条的规定根据该系统供水高度(最高和最低消火栓高差)确定,且不应小于 18m³
⑧对于旧城区改造,供水不足的区域增加给水管道管径和市政消火栓,或修建容量为100-200㎥的蓄水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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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五 | / | ⑴水泵机组基础的平面尺寸,无隔振安装应比水泵机组底座四周各宽100-150mm,有隔振安装应比水泵隔振台座四周各宽150mm。水泵机组基础的顶面标高,无隔振安装时应高出泵房地面100mm,有隔振安装时可高出泵房地面≥50mm。
⑵消防水箱进水管应在溢流水位以上接入,进水管口的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高度应等于进水管管径,应在100~150mm 。
⑶甲、乙、丙类液体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门槛漫坡150-300mm)。
⑷消防水池水位低于正常水位50-100mm时,应向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报警。
⑸干式报警阀组安装在不发生冰冻场所,安装完成后,向气室注入50-100mm的清水。
⑹边墙型标准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应符合直立:100-150mm 水平(背墙):150-300mm ;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的布置要求,直立:100-150mm 下垂:150-360mm 。
⑺泡沫液管道出液口不能高于泡沫液储罐最低液面的1m,泡沫液管道吸液口距泡沫液储罐底面不小于150mm,且最好做成喇叭口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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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六 | 补水补气 | ⑴高位消防水箱进水管管径应满足水箱8h充满水的要求,但管径≥DN32,宜设置液位阀或浮球阀。
⑵消防水池的给水管应根据其有效容积和补水时间确定,补水时间≤48h,但当消防水池有效总容积>2000㎥ 时≤96h。
⑶二氧化碳当组合分配系统保护≥5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或者在48h内不能恢复时,二氧化碳应有备用量≥系统设计的储存量;其他气体储存装置72h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的,应按系统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
⑷干粉组合分配系统保护的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和≤8个。当之和>5个时, 或者在喷放后48h内不能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时,灭火剂应有备用量。
⑸系统备用电源:使各备用电源放电终止,再充电48h后断开设备主用电源,备用电源至少应保证设备工作8h,且应满足相应的标准及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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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七 | 类似调试 | ⑴报警阀进口压力为0.14Mpa,排水流量不大于15L/min时,不报警;流量为15L/min-60L/min时,可报可不报;流量大于60L/min时,必须报警。
⑵水流指示器灵敏度调试:试验压力为0. 14-1.2MPa,流量≤15.0L/min时,水流指示器不报警;流量15.0-37.5L/min任一数值上报警,且到达37.5L/min—定报警;
⑶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调试: 使探测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用减光率为0.9dB的减光片遮挡光路,探测器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使用企业设定减光率(1.0~10.0dB)的减光片遮挡光路,探测器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用减光率为11.5dB的减光片遮挡光路,探测器应发出故障信号或火灾报警信号。
⑷室内消火栓调试:实测最不利消火栓栓口动压力应为①0.25~0.50MPa(10米水柱),②0.35~0.50MPa(13米水柱);当动压在0.5-0.7Mpa时应设减压,当栓口动压大于0.70MPa时,必须设置减压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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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八 | 声强 | ⑴使用声级计在距卷帘表面的水平距离1m、距地面的垂直距离1.5m处水平测量卷帘启闭运行的平均噪声≤85dB
⑵报警阀动作后,在距离水力警铃3m处测量水力警铃声强,不得低于70dB。
⑶每个报警区域内应均勻设置,其声压级≥60dB;环境噪声大于60dB时声压级应>背景噪声15dB;
⑷非住宅内使用声警报器的声信号至少在一个向3m处的声压级≥75dB,且任意方向3m处≤120dB
⑸检查防火门监控器的故障状态总指示灯,使防火门处于半开闭状态时,该指示灯应点亮并发出声 光报警信号,采用仪表测量声信号的声压级(正前方1m处),应在65~85dB之间 |
知识点数量 | 类别 | 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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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九 | 间隔/距 | ⑴消防车道间距应为160m
⑵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长度大于24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其间距不宜大于80m。
⑶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不宜大于30m,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总长度仍应符合上述规定。
⑷灭火救援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m,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m,间距不宜大于20m,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小于2个。
⑸疏散指示标志系统
●有维护结构的疏散走道/楼梯设置:
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垂直时,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20m,平行时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m。
●高大空间敞开场所的疏散通道(商店/展览/候车(船)室/候机厅/营业厅:
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垂直时,特大型或大型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30m,中型或小型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20m。
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水平时,特大型或大型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5m,中型或小型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m。
●保持视觉连续的标志灯:
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3m。
⑹市政消火栓/室外消火栓,其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间距不应大于120m。
⑺严寒地区在城市主要干道上设置消防水鹤的布置间距宜为1 000 m,连接消防水鹤的市政给水管的管径不宜小于DN200mm。
⑻工艺装置区等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场所,其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且间距不应大于60.0m。
⑼室内消火栓布置间距:对于2只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布置的建筑物,布置间距不应大于30m;对于1支消防水枪的1股充实水柱布置的建筑物,布置间距不应大于50m。
⑽设置在靠外墙且不位于屋顶区域的固定窗,单个固定窗的面积不应小于1㎡且间距不应大于20m,其下沿距室内地面的高度不宜少于层高的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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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十 | 倒流防止器 | ⑴消防水泵从市政管网直接柚水时,应在出水管上设置有空气隔断的。
⑵当市政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在满足生产生活最大小时用水量后,仍能满足初期火灾所需的消防流量和压力时,可由市政给水系统直接供水,应在引入管处设置倒流防止器。当消防给水系统采用空气隔断倒流防止器时,该倒流防止器应设置在清洁卫生的场所,其排水口应采取防止被水淹没的技术措施。
⑶当水泵直接串联时应采取确保供水可靠性的措施,且水泵从低区到高区依次启动,并校核系统供水压力,在串联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设置减压型倒流防止器。
⑷室外消防给水引入管当设有倒流防止器,且火灾时因其水头损失导致室外消火栓不能满足本规范第7.2.8 条的要求时,应在该倒流防止器前设置一个室外消火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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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十一 | / | ⑴消防水泵当出流量为设计流量的150%时,其出口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工作压力的65%。
⑵轴流深井泵安装于水井时,其淹没深度应满足其可靠运行的要求,在水泵出流量为150%设计流量时,其最低淹没深度应是第一个水泵叶轮底部水位线以上不少于3.20m,且海拔高度每增加300m,深井泵的最低淹没深度应至少增加0.30m。
⑶水泵出水管超压泄压阀的泄压值不应小于设计扬程的120%。
⑷消防设备应急电源输出功率宜大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全负荷功率120% 。
⑸水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应为无驼峰、无拐点的光滑曲线,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40%,且宜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20%·
⑹减压阀应根据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和压力选择,且设计流量应在减压阀流量压力特性曲线的有效段内,并校核在150%设计流量时,减压阀的出口动压不应小于设计值的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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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十二 | 水池水箱
容积 | ⑴减压水箱有效容积不应小于18m³,且宜分为两格。
⑵高层民用建筑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池总有效容积大于200m³时,宜设置蓄水有效容积相等且可独立使用的两格;当建筑高度>100m时应设置独立的两座,且每座应有一条独立的出水管向系统供水;
⑶消防水池总蓄水有效容积>500m³ 时,宜设两格,能独立使用;但当>1000m³ 时,应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每格(座)应设置独立的出水管,并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且其管径应能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要求。
⑷当采用消防水泵转输水箱串联减压时时有效储水容积≥60㎥可作为高位消防水箱。
⑸临建工程中转水箱≥10㎥。
⑹超过100米的建筑设置的常高压给水系统,当高位消防水池无法满足上部楼层所需的压力和流量时,上部楼层应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该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按本规范第 5.2.1 条的规定根据该系统供水高度(最高和最低消火栓高差)确定,且不应小于 18m³
⑧对于旧城区改造,供水不足的区域增加给水管道管径和市政消火栓,或修建容量为100-200㎥的蓄水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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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十三 | / | ⑴水泵机组基础的平面尺寸,无隔振安装应比水泵机组底座四周各宽100-150mm,有隔振安装应比水泵隔振台座四周各宽150mm。水泵机组基础的顶面标高,无隔振安装时应高出泵房地面100mm,有隔振安装时可高出泵房地面≥50mm。
⑵消防水箱进水管应在溢流水位以上接入,进水管口的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高度应等于进水管管径,应在100~150mm 。
⑶甲、乙、丙类液体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门槛漫坡150-300mm)。
⑷消防水池水位低于正常水位50-100mm时,应向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报警。
⑸干式报警阀组安装在不发生冰冻场所,安装完成后,向气室注入50-100mm的清水。
⑹边墙型标准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应符合直立:100-150mm 水平(背墙):150-300mm ;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的布置要求,直立:100-150mm 下垂:150-360mm 。
⑺泡沫液管道出液口不能高于泡沫液储罐最低液面的1m,泡沫液管道吸液口距泡沫液储罐底面不小于150mm,且最好做成喇叭口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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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十四 | 补水补气 | ⑴高位消防水箱进水管管径应满足水箱8h充满水的要求,但管径≥DN32,宜设置液位阀或浮球阀。
⑵消防水池的给水管应根据其有效容积和补水时间确定,补水时间≤48h,但当消防水池有效总容积>2000㎥ 时≤96h。
⑶二氧化碳当组合分配系统保护≥5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或者在48h内不能恢复时,二氧化碳应有备用量≥系统设计的储存量;其他气体储存装置72h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的,应按系统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
⑷干粉组合分配系统保护的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和≤8个。当之和>5个时, 或者在喷放后48h内不能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时,灭火剂应有备用量。
⑸系统备用电源:使各备用电源放电终止,再充电48h后断开设备主用电源,备用电源至少应保证设备工作8h,且应满足相应的标准及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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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十五 | 类似调试 | ⑴报警阀进口压力为0.14Mpa,排水流量不大于15L/min时,不报警;流量为15L/min-60L/min时,可报可不报;流量大于60L/min时,必须报警。
⑵水流指示器灵敏度调试:试验压力为0. 14-1.2MPa,流量≤15.0L/min时,水流指示器不报警;流量15.0-37.5L/min任一数值上报警,且到达37.5L/min—定报警;
⑶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调试: 使探测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用减光率为0.9dB的减光片遮挡光路,探测器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使用企业设定减光率(1.0~10.0dB)的减光片遮挡光路,探测器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用减光率为11.5dB的减光片遮挡光路,探测器应发出故障信号或火灾报警信号。
⑷室内消火栓调试:实测最不利消火栓栓口动压力应为①0.25~0.50MPa(10米水柱),②0.35~0.50MPa(13米水柱);当动压在0.5-0.7Mpa时应设减压,当栓口动压大于0.70MPa时,必须设置减压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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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十六 | 声强 | ⑴使用声级计在距卷帘表面的水平距离1m、距地面的垂直距离1.5m处水平测量卷帘启闭运行的平均噪声≤85dB
⑵报警阀动作后,在距离水力警铃3m处测量水力警铃声强,不得低于70dB。
⑶每个报警区域内应均勻设置,其声压级≥60dB;环境噪声大于60dB时声压级应>背景噪声15dB;
⑷非住宅内使用声警报器的声信号至少在一个向3m处的声压级≥75dB,且任意方向3m处≤120dB
⑸检查防火门监控器的故障状态总指示灯,使防火门处于半开闭状态时,该指示灯应点亮并发出声 光报警信号,采用仪表测量声信号的声压级(正前方1m处),应在65~85dB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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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十七 | 楼板2.00h | ①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超高层楼板的耐火极限≥2.00h。
②住宅部分与其他使用功能组合,当为高层公共建筑时,采用无门、窗、 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2.0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
③建筑建筑面积大于20000㎡地下商场,采用无门、窗、 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2.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成不大于20000㎡区域。
④汽车库/修车库组合建造时,汽车库/修车库与其他部分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2.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完全分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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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十八 | 人数 限制 | ①除人员密集场所外,建筑面积不大于500㎡、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且埋深不大于10m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当需要设置2个安全出口时,其中一个安全出口可利用直通室外的金属竖向梯(用作丁、戊类厂房内第二安全出口的楼梯可采用金属梯,但净宽度≥0.90m,倾斜角度≤45°)。
②建筑高度大于32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高层厂房应设置防烟楼梯间。
③除甲、乙类生产车间外,人数不超过60人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的房间,其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限。
④丁、戊类高层厂房,当每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2人且各层工作平台上同时工作的人数总和≤10人时,可采用敞开楼梯或利用净宽度≤0.90m倾斜角度≤60º的金属梯 。
⑤厂房内的操作、检修平台,当使用人数﹤10人时,平台的面积可不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面积
⑥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任一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不超过2人的高层塔架可不设置消防电梯。
⑦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谷物筒仓工作塔,当每层工作人数≤2人时,其层数不限。
⑧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当设置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且顶层局部升高层数≤2层、人数之和≤50人、每层建筑面积≤200㎡时,该局部高出部位可设置一部与下部主体建筑楼梯间直接连通的疏散楼梯,但至少应另设置一个直通主体建筑上人平屋面的安全出口,该上人屋面应符合人员安全疏散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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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十九 | 持续时间 | ①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1.5h;
●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2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1.0h;
●其他建筑≥0.5h。
②蓄电池组初装容量:100m及以下建筑的初始放电时间≥90min;100m以上建筑的初始放电时间≥180min;避难层的初始放电时间≥540min。
③风机持续运行时间:
●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1.5h;
●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2的公共建筑>1.0h;
●其他建筑>0.5h。
④一、二类隧道内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5h,其他隧道不应小于 1.0h。
⑤应急照明控制器备电工作时间≥应急照明持续时间的3倍,且不小于3h。
⑥系统备用电源使各备用电源放电终止,再充电48h后断开设备主用电源,备用电源至少应保证设备工作8h,且应满足相应的标准及设计要求。
⑦防设备应急电源输出功率应大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全负荷功率的120%,蓄电地组的容量应保证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筑在火灾状态同时工作负荷条件下连续工作3h 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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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二十 | 隔热 保护层 厚度 | ①排除和输送>80℃的空气或其他气体以及易燃碎屑的管道,与可燃或难燃物体之间的间隙≥150mm ,或采用厚度≥50mm的不燃材料隔热 。
②线路暗敷设时,宜采用金属管、可挠(金属)电气导管或B1级以上的刚性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30mm。
③当吊顶内有可燃物时,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烧材料进行隔热,并应与可燃物间距≥150mm。
④排烟风管的隔热层应采用厚度≥40mm的不燃绝热材料(如矿棉、岩棉、硅酸铝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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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二一 | 变、配电站布置 | ①不得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建造,且不得设置在爆炸性的危险区域内。
②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 及以下的变、配电所,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可与厂房一面贴邻建造。乙类厂房的配电站必须在防火墙上开窗时,需设置密封固定的甲级防火窗。
③室外变、配电装置距堆场、可燃液体储罐和甲、乙类厂房库房应≥25m;距其他建筑物≥10m;距液化石油气罐应≥35m;石油化工装置的变、配电室应位于爆炸危险区范围以外。
④户内电压为10kV以上、总油量为60kg以下的充油设备,可安装在两侧有隔板的间隔内;总油60~600kg者,应安装在有防爆隔墙的间隔内;总油量为600kg以上者,应安装在单独的防爆间隔内。
⑤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室不应设在爆炸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变电室与各级爆炸危险环境舭连,最多只能有两面相连的墙与危险环境共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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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二二 | 甲乙丙 液体管道 | ①楼梯间不应设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②变形缝内不得设置电缆、电线、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确需穿过时,在穿过处加设不燃材料制作的套管或采取其他防变形措施,并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③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
④防火墙不应开设设门、窗和洞口,必须开设时,须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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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二三 | 不跨越 防火分区 | ①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其配电线路和控制线路路宜按防火分区划分,不能跨越防火分区。
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穿管水平敷设时,除报警总线外,不同防火分区的不应穿入同一根管内。
③管路采样吸气式感烟探测器—个探测单元的采样管总长≤200m,同一根采样管不应穿越防火分区。
④应急照明供电回路不宜跨越防火分区。
⑤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⑥灭火器同一计算单元不得跨越防火分区和楼层。
⑦消防配电干线宜按防火分区划分,消防配电水平分支线路不宜穿越防火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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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二四 | 频率 | ①燃油锅炉房的正常通风量应接换气次数≥3次/h,事故排风量≥6次/h ;燃气锅炉房≥6次/h,事故排风≥12次/h。
②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场所的通风换气次数应≥5次/h(防护区);CO2专用的储存容器间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应设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距地面高度≤0.5m应直通室外,换气次数4次和8次/h(事故)(储存间)
③消防水泵房的通风宜按6次/h 设计;
④气压罐应配合稳压泵工作,减少稳压泵频繁启动,保证稳压泵启泵次数≤15次/h且有效储水容积≥150L。
①当公共建筑中庭周围场所设有机械排烟时,中庭排烟量可按周围场所中最大排烟量的2倍数值计算,且≥107000m³/h (换气次数见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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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二五 | 速 | ①垂直卷帘的电动启闭运行速度在2~7. 5m/min;其自重下降速度≤9. 5m/min。
②卷帘式挡烟垂壁的运行速度应≥0.07m/s;翻板式挡烟垂壁的运行时间应﹤7s。挡烟垂壁必须设置限位装置,当其运行至上、下限位时,能自动停止。 ③消防水池给水管管径和流量应根据水力计算确定,一般平均流速≤1.5m/s。
④水泵吸水管的直径小于DN250时,其流速宜为1.0~1.2m/s;直径大于DN250时,宜为1.2~1.6m/s;出水管的直径小于DN250时,其流速宜为1.5~2.0m/s;直径大于DN250时,宜为2.0~2.5m/s。
⑤消防给水管道设计流速≤2.5m/s,任何管道≤7m/s。流量开关应能在管道流速为0.1m/s~10m/s 时可靠启动 。
⑥细水雾和气体管道吹扫时出口气体流速≥20m/s。
⑦局部应用系统保护对象周围空气流速,细水雾、二氧化碳≤3m/s,干粉≤2m/s。
⑧防排烟系统:
●送风、排烟管道风速:金属≤20m/s;非金属≤15m/s;送风口的风速≤7m/s。 ●排烟管道风速:金属≤20m/s;非金属≤15m/s排烟口的风速≤10m/S;
●机械补风口的风速≤10m/s;人员密集场所≤5m/s;自然补风口≤3m/s。
●当排烟阀(口)设在吊顶内,并通过吊顶上部空间进行排烟时,封闭式吊顶的烟气流入口的颈部烟气速度≤1.50m/s;
●检测时测各门洞风速≥0.7m/s;
⑨泡沫管道冲洗水流速度不低于1.5m/s,以排出水色和透明度与入口水目测一致为合格。
⑩高、中倍数泡沫灭火全淹没系统利用防护区外部空气发泡的封闭空间,应设置排气口,其排气速度≤5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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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二六 | 牛顿 | ①防火卷帘拉动手动速放装置,应具有自重恒速下降功能,操作臂力≤70N。
②甲、乙、丙级防火门,门扇开启力≤80N。
③灭火器箱箱门、箱盖开启操作轻便灵活,无卡阻,开启力≤50N。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组动作后,测试水力警铃声强值,不得
④泡沬一水喷淋系统应同时具备自动、手动功能和应急机械手动启动功能;机械手动启动力≤180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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