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数 | 相关情形 |
1.0倍 | (1)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上表的规定增加1.0 倍;厂房内局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2)仓库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除冷库的防火分区外,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规定增加1.0倍(仓库无局部一说)。 (3)当民用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 倍;局部设置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 倍计算。 (4)人防工程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应大于500㎡(加自喷增加1.0倍,局部设置自喷,局部增加1.0倍)。 |
1.1倍 | (1)除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外,其疏散人数可按实际座位数的1.1倍计算。 (2)测试末端试水装置密封性能,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1.1倍,保压时间为5min,末端试水装置各组件无渗漏。 |
1.2倍 | (1)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计风量不应小于计算风量的1.2倍。 (2)机械排烟系统设计风量不应小于计算风量的1.2倍。 |
1.25倍 | (1)民用建筑:当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增加25%(1.25倍)。 注:工业建筑即使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安全疏散距离也不应增加。 (2)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 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当该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 应采用长度不大于10m 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增加25%(1.25倍)。 |
1.3倍 | (1)自喷系统在装有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系统的喷水强度应按表规定值的1.3倍确定。 (2)干式系统的作用面积、按表规定值的1.3倍确定;预作用系统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充气管道上的压力开关作用时)作用面积、按表规定值的1.3倍确定。 (3)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3倍,惰化设计浓度不应小于惰化浓度的1.1倍。 (4)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3倍,惰化设计浓度不应小于惰化浓度的1.1倍。 |
1.4倍 | 消防水泵停泵时,水锤消除设施后的压力不应超过水泵出口设计工作压力的1.4倍。 |
1.45倍 | 过载保护电器(保证保护电器可靠动作的电流小于等于1.45倍熔断器溶体额定电流)。 |
1.5倍 | (1)分隔单元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有关多层其他建筑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一、二级22,三级20,四级15m),室内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倍计算。 (2)跃廊式住宅门户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从户门算起,小楼梯的一段距离可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倍计算。 (3)储存装置距墙面或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m,且不应小于储存容器外径的1.5倍。 (4)消防水枪密封性能:缓慢加压至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保压2min,水枪不应出现裂纹、断裂或影响正常使用的残余变形。 (5)泡沫系统: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要采用清水进行,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 |
1.7倍 | 二氧化碳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7倍,并不得低于34%。 |
2.0倍 | (1)水泵出水管压力表的最大量程≥设计工作压力的2倍,且≥1.6 MPa。 (2)过滤器和减压阀前后应设压力表,最大量程宜为设计压力的2倍。 (3)中庭周围场所设置排烟系统:按周围场所防烟分区中最大排烟量的2倍计算,且不小于107000m³/h。 (4)室内有车道且有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按上表规定减少35%。汽车库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其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上表规定的2倍。 (5)公交汽车库的建筑面积可按规定值增加2倍。 (6)装运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码头,与其他物品码头之间的距离不小于最大装运船舶长度的2倍,距主航道的距离不小于最大装运船舶长度的1倍。 (7)报警阀渗漏检查: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2.0倍,保压时间不少于5min,阀瓣处无渗漏。 |
1.5-2倍 | 管网试压用的压力表不少于两只;精度不低于1.5级,量程为试验压力值的1.5~2倍。 |
2-2.5倍 | 水泵总出水管上压力表量程应为系统工作压力的2〜2.5倍(D≥100mm,6mm)。 |
2.8倍 | 当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其水平距离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间净高的 2.8 倍。 |
3.0倍 | (1)当分拣作业区采用防火墙与储存区完全分隔时,作业区分别按照厂房和仓库的有关规定确定。其中,分拣作业区采用防火墙与储存区完全分隔且符合一定条件时,除自动化控制的丙类高架仓库外,储存区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和储存区部分建筑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可按本规范的规定增加3.0倍。 (2)消防水带压力试验:截取1.2m长的消防水带,平稳加压至试验压力,保压5min,检查是否有渗漏现象,有渗漏则不合格。继续加压,升压至试样爆破,其爆破时压力应不小于消防水带工作压力的3.0倍。 |
4.0倍 | (1)长径比为建筑平面几何外形尺寸中的最长尺寸与其横截面周长的积和4.0倍的该建筑横截面积之比。 长径比=L*2(a+b)/4ab (2)消防水泵吸水管可设置管道过滤器,管道过滤器的过水面积应大于管道过水面积的4 倍,且孔径不宜小于3 mm。 (3)减压阀的进口处应设置过滤器,过滤器的孔网直径不宜小于5目/cm',过流面积不应小于管道截面面积的4倍。 |
5.0倍 | (1)设计的吊架在管道的每一支撑点处应能承受5倍于充满水的管道质量 管道支架其结构应能承受充满水管道质量另加至少114kg的阀门、法兰和接头等附加荷载。 (2)挂钩、托架安装后,能够承受5倍的手提式灭火器(当5倍的手提式灭火器质量小于45kg时,按45kg设置)的静载荷,承载5min不出现松动、脱落、断裂和明显变形等现象。 |
8.0倍 | 当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间高度的8.0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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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数 | 相关情形 |
1.0倍 | (1)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上表的规定增加1.0 倍;厂房内局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2)仓库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除冷库的防火分区外,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规定增加1.0倍(仓库无局部一说)。 (3)当民用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 倍;局部设置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 倍计算。 (4)人防工程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应大于500㎡(加自喷增加1.0倍,局部设置自喷,局部增加1.0倍)。 |
1.1倍 | (1)除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外,其疏散人数可按实际座位数的1.1倍计算。 (2)测试末端试水装置密封性能,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1.1倍,保压时间为5min,末端试水装置各组件无渗漏。 |
1.2倍 | (1)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计风量不应小于计算风量的1.2倍。 (2)机械排烟系统设计风量不应小于计算风量的1.2倍。 |
1.25倍 | (1)民用建筑:当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增加25%(1.25倍)。 注:工业建筑即使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安全疏散距离也不应增加。 (2)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 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当该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 应采用长度不大于10m 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增加25%(1.25倍)。 |
1.3倍 | (1)自喷系统在装有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系统的喷水强度应按表规定值的1.3倍确定。 (2)干式系统的作用面积、按表规定值的1.3倍确定;预作用系统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充气管道上的压力开关作用时)作用面积、按表规定值的1.3倍确定。 (3)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3倍,惰化设计浓度不应小于惰化浓度的1.1倍。 (4)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3倍,惰化设计浓度不应小于惰化浓度的1.1倍。 |
1.4倍 | 消防水泵停泵时,水锤消除设施后的压力不应超过水泵出口设计工作压力的1.4倍。 |
1.45倍 | 过载保护电器(保证保护电器可靠动作的电流小于等于1.45倍熔断器溶体额定电流)。 |
1.5倍 | (1)分隔单元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有关多层其他建筑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一、二级22,三级20,四级15m),室内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倍计算。 (2)跃廊式住宅门户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从户门算起,小楼梯的一段距离可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倍计算。 (3)储存装置距墙面或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m,且不应小于储存容器外径的1.5倍。 (4)消防水枪密封性能:缓慢加压至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保压2min,水枪不应出现裂纹、断裂或影响正常使用的残余变形。 (5)泡沫系统: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要采用清水进行,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 |
1.7倍 | 二氧化碳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7倍,并不得低于34%。 |
2.0倍 | (1)水泵出水管压力表的最大量程≥设计工作压力的2倍,且≥1.6 MPa。 (2)过滤器和减压阀前后应设压力表,最大量程宜为设计压力的2倍。 (3)中庭周围场所设置排烟系统:按周围场所防烟分区中最大排烟量的2倍计算,且不小于107000m³/h。 (4)室内有车道且有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按上表规定减少35%。汽车库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其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上表规定的2倍。 (5)公交汽车库的建筑面积可按规定值增加2倍。 (6)装运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码头,与其他物品码头之间的距离不小于最大装运船舶长度的2倍,距主航道的距离不小于最大装运船舶长度的1倍。 (7)报警阀渗漏检查: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2.0倍,保压时间不少于5min,阀瓣处无渗漏。 |
1.5-2倍 | 管网试压用的压力表不少于两只;精度不低于1.5级,量程为试验压力值的1.5~2倍。 |
2-2.5倍 | 水泵总出水管上压力表量程应为系统工作压力的2〜2.5倍(D≥100mm,6mm)。 |
2.8倍 | 当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其水平距离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间净高的 2.8 倍。 |
3.0倍 | (1)当分拣作业区采用防火墙与储存区完全分隔时,作业区分别按照厂房和仓库的有关规定确定。其中,分拣作业区采用防火墙与储存区完全分隔且符合一定条件时,除自动化控制的丙类高架仓库外,储存区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和储存区部分建筑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可按本规范的规定增加3.0倍。 (2)消防水带压力试验:截取1.2m长的消防水带,平稳加压至试验压力,保压5min,检查是否有渗漏现象,有渗漏则不合格。继续加压,升压至试样爆破,其爆破时压力应不小于消防水带工作压力的3.0倍。 |
4.0倍 | (1)长径比为建筑平面几何外形尺寸中的最长尺寸与其横截面周长的积和4.0倍的该建筑横截面积之比。 长径比=L*2(a+b)/4ab (2)消防水泵吸水管可设置管道过滤器,管道过滤器的过水面积应大于管道过水面积的4 倍,且孔径不宜小于3 mm。 (3)减压阀的进口处应设置过滤器,过滤器的孔网直径不宜小于5目/cm',过流面积不应小于管道截面面积的4倍。 |
5.0倍 | (1)设计的吊架在管道的每一支撑点处应能承受5倍于充满水的管道质量 管道支架其结构应能承受充满水管道质量另加至少114kg的阀门、法兰和接头等附加荷载。 (2)挂钩、托架安装后,能够承受5倍的手提式灭火器(当5倍的手提式灭火器质量小于45kg时,按45kg设置)的静载荷,承载5min不出现松动、脱落、断裂和明显变形等现象。 |
8.0倍 | 当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间高度的8.0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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