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水池设置要求
设置 条件 |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应设消防水池: ①在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道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时; ②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的情况下,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时; |
设置 要求 | ①当市政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建筑物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
②当市政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建筑物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 |
③消防水池进水管应根据其有效容积和补水时间确定,补水时间不宜大于48h,但当消防水池有效总容积大于2000m3时,不应大于96h,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 |
③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大于500m3时,宜设两格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当大于1000m3时,应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每格(或座)消防水池应设置独立的出水管,并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 | |
⑤对于消防水池,当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用时,应有保证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 |
⑥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水位报警水位。 | |
⑦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 | |
⑧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供消防车取水的取水口或取水井,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m(吸水井与地面的高度为5m);取水口或取水井与被保护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外墙距离不宜小于15m。 |
二、《给水规范》关于消防水池的考点(补充)
4.3.1 符合下列规定之一时,应设置消防水池:
1、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网或入户引入管不能满足室内、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2、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时;(注:联系表3.3.2及条文6.1.3,此处似有不妥)
3、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建筑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经典解说:水源不足、供水不可靠(1路供水,外流量>20L/s或h>50m)。
4.3.2 消防水池有效容积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市政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2、当市政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经典解说:室外消防用水可以保证时,消防水池只储存室内消防用水就可以;当室外用水也不能满足时,消防水池除储存室内消防用水外,还应储存室外用水量不足部分。
4.3.3 消防水池的给水管应根据其有效容积和补水时间确定,补水时间不宜大于48h,但当消防水池有效总容积大于2000m³时,不应大于96h。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应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4.3.4 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³,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³(强条)。
经典解说(一):计算的消防水池有效容积-补水量=84m³<100m³时,取100m³,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³,<50m³时,取50m³。
4.3.5 火灾时消防水池连续补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水池应采用两路消防给水;
2、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连续补水流量应按消防水池最不利进水管供水量计算,并可按下式计算:qf=3600Av (4.3.5)
式中:qf-火灾时消防水池的补水流量,m³/h;A-消防水池给水管断面面积,m2;v-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m/s
3、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和流量应根据市政给水管网或其他给水管网的压力、入户引入管管径、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以及火灾时其他用水量等经水力计算确定,当计算条件不具备时,给水管的平均流速不宜大于1.5m/s。
经典解说(一):可靠补水必须是两路消防给水且连续补水(计算补水量取一路补水流量)。
经典解说(二):①当消防水池两根补水管的补水流量不一致时,补水流量应按两个流量中的较小值计;②消防水池补水管管径应按最不利管段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4.3.6 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大于500m³时,宜设两格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当大于1000m³时,应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每格(或座)消防水池应设置独立的出水管,并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且其管径应能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要求。
经典解说(一):>500m³,两格;>1000m³两座并设置独立的出水管。
经典解说(二):①两座或两格消防水池可设置水泵共用吸水管;②两座水池每座应有独立的池壁,不可共用池壁。③.当最低有效水位低于穿水池壁的吸水管中心线时,应加设连通管。
4.3.7 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
2、取水口(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3、取水口(井)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等构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40m;
4、取水口(井)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当采取防止辐射热保护措施时,可为40m。
经典解说(一):最低有效水位至地面的距离5m,消防车至地面的距离1m,共计6m。
经典解说(二):取水口与水泵房的距离不限。
4.3.8 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强条)。
4.3.9 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下列规定(强条):
1、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
2、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
3、消防水池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
经典解说:在溢流水位、最低有效水位时应报警;水位低于正常水位50~100mm时,应向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报警;消防水泵启动后低于正常水位时报警应停止。
4.3.10 消防水池的通气管和呼吸管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水池应设置通气管;
2、消防水池通气管、呼吸管和溢流水管等应采取防止虫鼠等进入消防水池的技术措施。
4.3.11 高位消防水池的最低有效水位应能满足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且其有效容积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所需消防用水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位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本规范第4.3.8条和第4.3.9条的规定;
2 高位消防水池的通气管和呼吸管等应符合本规范第4.3.10条的规定;
3 除可一路消防供水的建筑物外,向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给水管不应少于两条;
4 当高层民用建筑采用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高位消防水池储存室内消防给水用水量确有困难,但火灾时补水可靠,其总有效容积不应小于室内消防用水量的50%;
5 高层民用建筑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池总有效容积大于200m³时,宜设置蓄水有效容积相等且可独立使用的两格;但当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应设置独立的两座。每格或座应有一条独立的出水管向消防给水系统供水;
6 高位消防水池设置在建筑物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甲级防火门;且消防水池及其支承框架与建筑构件应连接牢固。
经典解说(一):高位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应满足压力和流量的要求。
经典解说(二)两格与两座的划分标准
消防水池 | >500m³两格 | >1000m³两座 |
高位消防水池 | >200m³两格 | >100m |
经典解说(三):高层民用建筑采用高位消防水池供水,储水困难但又能可靠补水,高位消防水池可只储存50%的消防用水量。
三、消防水池有效容积的具体计算步骤
步骤 | 具体内容 |
第一步 | (1)计算到底发生火灾的时候要用到多少水呢? 消防水池的容积=火灾延续时间内的用水量-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补水量 总用水量=室外消防给水量+室内消防给水量 室外消防给水量=室外消火栓用水量(3.6qt) 室内消防用水量=室内消火栓用水量(3.6qt)+自动灭火系统用水量(3.6qt)+水幕冷却或分隔用水量(3.6qt) (2)用上述公式分别计算各系统的用水量后相加,就是火灾延续时间内的用水量。其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应选择该建筑中用水流量最大的一个自喷系统进行计算。 为什么要乘3.6? (3)3.6其实是计算单位换算的推导结果,在计算时通常采用的流量单位为L/s,而最终结果消防水池的容积单位为m³;且火灾延续时间单位通常是小时(h),因此将L换算成m³,将s换算成h,就有了3.6这个数字,即1L/S=3.6m³/h。(1m³=1000L,1h=3600s)。 |
第二步 | (1)如果灭火过程中能可靠补水,此时要知道可以补充多少水,这部分水量可不存储在水池当中。 即为:补水量(m³)=补水流量(L/S)×火灾延续时间×3.6 补水量(m³)=补水流量(m³/h)×火灾延续时间(h) (2)一路补水或两路补水时,补水量应按多大取值? ①当补水管路为一路补水时,此时认为补水不可靠,则不考虑补水情况(即不减去该部分水量。) ②当补水管路为两路补水时,此时才可以将补水量减去,而补水设计流量应采用两路补水中相对流量较小值。比如两路补水分别为15L/s和10L/s,计算补水量时应取10L/s进行计算(要保证可靠)。 (3)计算补水量时“火灾延续时间”如何取值? 在计算补水量时“火灾延续时间”应取计算过程中的最大值。 ⑷消防水池的补水,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3,当仅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3。 |
第三步 | 总用水量减去补水量,最终就可以得到消防水池存储水量。 |
四、火灾延续时间
类型 | 内容 | 时间 |
厂房 | 甲、乙、丙类厂房 | 3 |
丁、戊类厂房 | 2 | |
仓库 | 甲、乙、丙类仓库 | 3 |
丁、戊类仓库 | 2 | |
公共建筑 | 高层建筑中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建筑高度大于50m的财贸金融楼、图书馆、书库、重要的档案楼、科研楼和高级宾馆。 | 3 |
其他公共建筑 | 2 | |
自喷系统 | 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1.0h | 1 |
防火分隔水幕/防护冷却水幕 | 系统的火灾连续时间,不应小于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 | 设置部位墙体耐火极限 |
各位考友,对于这个知识点还有什么问题或疑问的,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233网校特别声明:本篇内容为233网校一级消防工程师老师整理归纳,对于需要复制、转载、链接和传播文章内容的,请注明文章内容源自233网校,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