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的知识点,看似繁多,实则万变不离其宗。233网校为广大考生精心准备了考前30页纸,针对历年考试中的高频考点进行了全面梳理。这份考前资料仅30来页,内容精炼,干货满满。
如果觉得本文不错,可点击【★收藏】随时翻阅~
提示:如何查看已收藏的内容?进入【233网校APP】--【我的】--【✩我的收藏/记录/关注】即可查看!
【冲刺72分】2024年消防工程《综合能力》考前30页纸
第一篇 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与消防职业道德
考点1:消防法的法律责任
1、不符合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以及消防备案要求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处罚的规定:
【记忆口诀】三查验
2、关于对违法进行消防设计、施工及工程监理的处罚规定【记忆口诀】 一降低
3、关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消防安全职责、义务的处罚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4、关于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其他物品的场所设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
(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5、关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或者失实文件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1)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或者出具虚假文件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格;造成重大损失的,由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2)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失实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 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格,由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6、关于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过失引起火灾,妨碍火灾扑救和消防安 全管理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1) 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2) 过失引起火灾的;
(3)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4)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5)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6)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7、关于对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的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行为的处罚规定:
(1)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8、关于对违反特定危险场所消防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
(1)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2)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9、关于发生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5 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考点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考点3:各类场所的划分
考点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2、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频次
考点5:《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考点6:《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法律责任
考点7:《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法律责任
【未完,可参加活动免费领取全部文档】
如何获取消防工程师《考前30页纸》
由于本资料为233网校购课学员专属资料,含金量非常高!所以,想要免费获得《30页纸》电子版资料的考生(非购课学员),需要参加相应活动才能领取哟。
👇👇可扫二维码,进入活动页面,免费领取《考前30页纸》👇👇
温馨提示:文章由作者233网校-chenjing独立创作完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