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市消防支队结合本地实际,在制度规定、队伍管理、保障机制、法律责任等方面补短板、求突破,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实现稳定发展。
抓政策给予,致力于“建”。出台政策支撑。针对政府专职队伍“保障体系不健全、部门职责不明确、日常管理不完善”等问题,支队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市政府出台《乌兰察布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办法》,明确了建设标准、人员构成、日常管理、执勤战备、后勤保障等8个方面的内容,从政策上予以强力支撑。建设独立营房。支队多次与丰镇市、卓资县政府协调沟通,采取政府主导财政出资、企业出资等多条途径,建设政府专职队取得实质性进展。丰镇市政府在工业园区投资850万元建成3200平米专职消防队营房,卓资县在旗下营镇投资1500万元建成1225平米政府专职队营房。2016年,共配备13台消防车,投入660万元加强基础建设,新购置各类器材装备1800余件。强化待遇保障。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各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的工资、福利保障机制。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年工资待遇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上浮10%的标准确定,全部缴纳“五险一金”并根据岗位性质、工作表现等享受高危补助、战训补助、月考核奖金等每人每月1600-2600元,有效激发了专职队员的工作积极性。
抓内生动力,致力于“管”。严把岗前培训关。针对专职队员留不住的问题,支队采取“体验生活+集中培训”的形式,强化岗前培训。60名队员由支队统一分配到执勤中队进行1周的生活体验,志愿投身消防工作的,由支队统一组织进行60天的集中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队列、体能、技能和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期间,每周对学员的纪律作风、警容风纪、内务卫生、学习态度、训练成绩进行打分评定。培训结束后,从支队业务部门抽调人员实施考评,考评内容涵盖理论、技能、体能3大类,对不合格者一律予以解聘,确保专职队员下队就能投入执勤。严把管理教育关。参照公安现役消防队管理模式,加大正规化管理力度,统一规范了营区营房、内务设置、一日生活和安全管理,注重建章立制,突出日常养成,狠抓经常性管理,培养专职队严谨细致、令行禁止的优良作风,有力促进了政府专职队“四个秩序”的正规统一。严把考评激励关。实行政府专职队与公安现役队业务同步考核,将考评结果与专职消防员的工资待遇、评先选优、续签合同相挂钩,有效激发队员的工作热情。
抓作用发挥,致力于“战”。规范值班备勤。政府专职队全部纳入全市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调度体系,实行统一接警、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并建立体现职业化特点的轮流值班制度,按照“主、副、备”模式,主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副班人员外出开展防火巡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备班人员休息待命,保证队员每月有5至8天假期。提升作战能力。统一将政府专职队纳入公安现役队执勤训练、灭火救援调度指挥体系,严格按照《训练大纲》要求,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并为政府专职队划分相应的责任区,组织开展辖区“六熟悉”,制定灭火救援预案,每月与辖区大队联合开展协同演练,推动战斗力提升。强化防消联勤。坚持“一队多用、一专多能”,政府专职消防队在做好灭火救援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普及防火灭火常识,成为“消防安全检查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