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湖南省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其中战斗员岗位60人,消防执勤车驾驶员岗位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保守秘密;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限男性;
(四)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五)报考战斗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驾驶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六)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七)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需持有A1、A2、B2驾驶证;
(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
1.全国消防部队(或从事灭火救援工作)退役士兵;
2.籍贯为衡阳地区的部队退役士兵;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有车辆和机械装备维修、水电安装技术特长的。
二、报名办法
1、本次报考一律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9:00至12月15日17:00。
2、报名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7号消防支队机关8楼警务科 联系人:胡慧0734-8863160(仅限工作时间)。
3、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一个报考岗位。愿意接受工作区域调剂的,可在报名表格上注明。经录用后,由支队统一分配。
4、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5、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片2张等材料。
三、应聘方法和内容
本次应聘考核分面试和体能测试。
(一)面试
1.面试内容:审查个人资料、基本特征,通过应聘者进行自我介绍和回答相关提问,初步了解其知识面、性格特点、综合素养及对相关岗位的基本认识。
2.时间:2017年12月20日8:30-12:00。
3.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7号消防支队9楼。
(二)体能测试
1.内容:体能测试项目为仰卧起坐、1500M跑、跳绳,报考人员自带运动服、运动鞋。
2.时间:2017年12月20日14:00至17:30。
3.地点: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机关大院、平湖公园田径场。
体能测试具体标准详见《体能测评项目和评分标准》。
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选参加体检的人员,同时电话通知入选人员参加体检。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湖南省消防部队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条件》,组织入选人员到衡阳市具有“三甲”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同时,按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治审查)。
五、人员聘用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参加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由支队统一分配至衡阳市各县市区消防中队参与灭火救援。
六、招聘咨询
薪酬情况及招聘政策详见《衡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策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0734-8863160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
七、特别提示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组织,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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