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温州市城市消防规划(2004-2020年)2017年修订》开始在市规划网网站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截至3月13日。根据该规划,我市将对原规划查漏补缺,在市区新建多个消防站点,完善城市消防设施。
此次规划范围为温州总规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包括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行政辖区和瓯北片(即永嘉县瓯北街道、黄田街道、三江街道行政辖区),其中市区四区辖区为重点范围。
规划明确,陆上消防站方面,鹿城区将保留特勤消防站1座、普通消防站6座,保留提升消防站1座。规划新建战勤保障站1座、一级消防站3座、二级消防站1座、小型消防站4座。
瓯海区保留特勤消防站1座、普通消防站3座,规划新建一级消防站4座、二级消防站1座、小型消防站5座、保留专职消防站1座。规划新建潘桥铁路枢纽专职消防站1座。为了提高资源利用,建议S3轨道专职消防站结合特勤一中消防站联合设置。
龙湾区保留现有5座普通消防站,规划新建特勤消防站2座、一级消防站4座、二级消防站1座、小型消防站3座;规划保留机场专职站1座。为了提高资源利用,建议S1轨道专职消防站结合高新区消防站联合设置;建议S3轨道专职消防站结合科技城消防站联合设置。
洞头区(含瓯江口)保留提升现有普通消防站1座,保留现有专职消防站1座、单位专职消防站1座。规划新建一级消防站2座、水陆消防站1座。
瓯北保留瓯北中心消防站1座,规划新建特勤消防站1座、1级消防站1座、二级消防站1座。另外对火灾隐患较大的历史街区等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增设志愿消防队。
水上消防站方面,拟在滨江商务区、洞头状元南新建水陆两用消防站2座。考虑到水上救援需求,沿瓯江、温瑞塘河两岸及三垟湿地消防站,如鞋都消防站、滨江商务区消防站、勤奋路消防站、下吕浦消防站、特勤一中消防站、三垟专职消防站,将配备消防船艇等水上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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