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厂房(仓库):
1 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
2 高层仓库。
(二)公共建筑:
1、医疗建筑、旅馆、老年人建筑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2、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建筑;
3、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4、6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
5、裙房和建筑高度不大于32m 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三)住宅建筑:
1、疏散楼梯与电梯井相邻布置的建筑高度不大于21m的住宅建筑;
2、建筑高度大于21m、不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设置要求:
1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
2 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
3 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它障碍物;
4楼梯间内不应敷设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5公共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
6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和设置可燃气体计量表。当住宅建筑必须设置时,应采用金属套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装置等保护措施。
7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采用防烟楼梯间;
8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
9除楼梯间的门之外,楼梯间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
10高层民用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设置封闭楼梯间时,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11其它建筑封闭楼梯间的门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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