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2017年第32号公告,批准推荐性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
《乡镇消防队》的发布填补了我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方面国家标准的空白,固化了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乡镇消防队标准》(GA/T998-2012)实施5年来积累的经验,为各地编制乡镇消防队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争取地方政府专项资金支持提供了有力依据,对于全面填补乡镇消防力量空白、加快推进“十三五”期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努力推动构建城乡全覆盖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服务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乡镇消防队》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选址、建队要求、项目构成、房屋建筑、建设用地、装备配备、人员配备、执勤管理等12章,坚持“全面覆盖、标准适当”的原则,统筹兼顾地区差异和全面均衡发展,科学合理地设置了乡镇消防队建设管理的标准和具体要求,创新了队伍人员构成和执勤模式。公安部消防局将根据该标准编印下发《乡镇消防队设计方案集》,结合不同地域的气候、环境、文化等特点,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推进乡镇消防队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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