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教学院系:
按教育部有关精神,成人教育专升本学生需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学历方可注册入学。经教育部审核,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新生专科学历未通过且学籍未上网注册共计119人。为使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学籍上网注册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办法
1.请各函授站、教学院系通知专科毕业证书有异议的专升本学生本人(名单见附表一)前往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或其代理机构进行专科学历纸质认证(1980年后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皆可认证)。
2.各函授站、教学院系于2017年5月20日前将学生的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上报进行初审,没通过初审的于2017年5月30日前将学信网认证报告原件收集整理按名单顺序上交青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证书上个人信息与专升本阶段个人信息不一致的,需学生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二、专科学历认证应注意事项
1.专科学历认证报告中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应与本人专升本学籍信息完全一致(不含身份证号自动升位)。
2.认证时一般需携带专科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因更名、专科毕业证个人信息错误、专升本报考信息错填等原因造成的专科毕业信息与专升本学籍信息不一致的,请本人同时携带派出所户籍证明、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向认证中心工作人员咨询办理。
3.凡军队院校毕业及专科毕业信息与专升本学籍信息不一致,专科学历认证报告上交时要单独注明。
4.认证报告请参照教育部学信网上的纸质认证(注意:纸质认证需要交费认证,其他认证皆不认可)。
三、有关要求:
1.专科学历清查工作事关学生学籍注册,请各教学单位一定引起重视,务必将此通知内容传达到学生本人。(因名单中学生的所属站点可能有误,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核对,发现错误请及时与学院工作人员联系。)
2.请各函授站、教学院系务必于5月20日前上交需清查学生的专科学历认证资料。未按时提交的,教育部将注销其学籍。
3.此次清查学员的学籍信息变更将无法通过审核,待其专科学历认证通过学籍注册后各学院、函授站重新上报办理。
联系人:辛老师
联系电话:0532-83781887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区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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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东校区东院4号楼407室
青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