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完善措施,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从严治招,优化服务,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我校成人高考招生录取程序。
1、录取工作实行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新生录取名单。
2、阅档。浏览省招办按当前批次、当前志愿向我校投档考生档案。
3、录退考生。录取符合录取条件考生,对拟退档考生,必须指明或说明退档原因并经过成人招生领导小组的审查同意。省招办有异议时,向院校提出录取复议或退档复议。
4、计划调整。在计划总数不变的前提下,学校校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本校招生专业之间的计划分布。
5、由广东省高招办负责审核录取名单;招生院校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6、录取结果可通过省(市)招生办公室提供的途径查询。
7、工作联系办法
①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红山三路101号广州航院行政辅楼309室。
② 咨询电话:020-32083132
③ 投诉电话:020-32082358(纪检、监察处)
④ 传真:020-32080025
⑤ 网址:http://link.233.com/14876
⑥ E-mail: chengjiao@ gzhmt.edu.cn
8、本程序由广州航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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