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8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已顺利实施。在考试及评卷过程中,共发现违纪和作弊考生20例。经核查并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对考生违纪或作弊行为和处理结果拟作如下认定,现予以公示,考生如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陈述和申辩(省考试局联系电话:65852960、65983889)。公告期满,我局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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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考试局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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