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等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函授教育同其他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一样,是我校高等教育的基本任务之一。我校自八十年代初创办函授教育以来已有30多年的历史,为全国各地培养了大批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毕业生,受到社会的欢迎和好评。我校函授教育只在北京以外地区招生,目前在广东省、江苏省、海南省和西藏自治区建有4个函授站,函授在校生500多人。2018年学校计划在广东省、江苏省、海南省和西藏自治区招生。
我校函授教育的教学计划是根据函授教育的特点而制订的,与其他办学形式的成人高等教育具有同等的教学培养目标。函授教育要求学生以自学为主,面授为辅。在函授站组织下,函授学员经过自学、面授、辅导、作业、教学实践、考核、毕业论文等环节,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并可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查询。专升本科毕业生,符合我校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可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一、学制
学校函授教育实行学年制,专科和专升本科层次学制均为两年半。
二、招生报名办法
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颁布的招生政策和报名办法报名,在本省(自治区)报名参加全国成人统考,学校不加试其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可以报考,其中报考专升本层次的考生,必须在已经持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基础上才能报名,否则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考生将无法获得学籍,不能进行电子注册。
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根据报名学生人数按一定比例制定。
三、招生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的录取线择优录取。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函授站报到、交费、注册、办理入学手续。上课地点在本地区函授站。
四、管理部门
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函授教育的招生和管理工作,办公地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台里2号(红庙校区),联系电话:010-65976367,学院网址:http://link.233.com/2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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