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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吉林成人高考录取相关事宜的规定

来源:233网校 2015年8月31日

  1.吉林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2.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生办公室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考试成绩达到该校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需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3.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统考成绩和当年招生计划数,按层次、考试科类划定,经省招生委员会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4.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录检组对学校上载的拟录取名单和退档名单进行审核,审查合格后录取并打印院校录取新生名册。

  5.对由于学校或专业合格生源不足而无法独立开班的将不予录取,合格考生调剂到其他学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录取。

  6.新生入学时,专科起点升本科学生必须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无原件者不予注册。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报考或录取条件,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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