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06年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招生录取工作
我省2006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定于11月27日至12月18口在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3号)进行。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仍实行远程和现场局域相结合的方式。为了便于各招生院校做好各项招生前的准备上作,按时圆满完成招生录取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录取体制及注意事项
1、录取工作由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办临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
2、对不具备远程条件或情况特殊的高校,可派人到现场录取或委托相关单位代招,应明确代办职责,录取时,须持委托函及录取的有关相料,才可办理有关手续。
3、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突破国家核定的招生总规模。确系生源充足的情况下,由招生学校根据教育部2006年全国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网上调整办法申请,省招办同意后允许超录。但必须是控制分数线以上。
4、各招生院校在省招办提供的调档生源中,提出拟录取名单,由省招办审批。各招生院校按审批后的录取名单填发录取通知书,寄给考生本人。
5、对因额满或不足开班名额或停止招生而未被报考院校录取的合格考生,我们将协助有关院校搞好调剂录取上作,调剂录取工作在省招办的统一组织下进行。
二、严格把关、确保新生质量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成人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录取标准、确保新生质量。各招生院校要对上线考生的年龄、民族、学历、职业等报考条件进行全面的复查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坚决取消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以及出具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肃处理,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
录取院校必须认真贯彻按需培养、专业对口、学以致用和德、 智、体、美全面发展,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录取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l、录取领导小组
录取期间,成立录取领导工作小组,负责部署和领导新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落实录取政策,宏观调控招生计划;负责录取现场的组织管理;协调各职能小组和招生院校做好录取工作;研究录取中的重大问题;审批录取新生名单;接受并决定招生院校提山的特殊要求。
2、纪检监察、宣传咨询组
负责监督检查招生院校和招办工作人员对教育部、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的执行情况;受理来信来访等各类举报,调查和处理违纪、违章的人和事。负责与外界录取信息的发布和咨询工作。
3、录取检查组
负责省招办与招生院校之间的录取工作联络,审核和检查招生院校的退档、录取考生情况,以及招生院校在录取过程中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情况,确认招生院校终录取名单。
4、计划审核组
负责对招生院校的计划审核和调整,院校和专业的终执行计划数的确认,录取审批表的盖章和分发。
5、信息技术组
负责数据的组织、管理和安全保密,录取投档、信息预测、统计材料和录取新生名册的打印以及对工作人员进行计算机操作培训和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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