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07年成人高考招生政策须知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下同)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两年,高起本四年,高起专两年;业余和函授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两年半,高起本五年,高起专两年半。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高职(高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为减少工作程序和环节,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时可不交验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审验工作由招生学校在学生报到时进行。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保证录取后能够持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报到,方可报考专升本,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报考者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符合报考条件,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也可报考。
2.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除上述要求外,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②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③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④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7年7月25日至8月23日。到报名确认点确认信息时间为2007年8月25日至9月2日。
2.报名信息确认地点
报名信息确认点由各市招生办公室指定,一般设在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严禁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组织报名。
3.报名手续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是省考试院一报名网站,考生报名时,必须先登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gov.cn),按照要求逐条填写考生本人真实信息并注意保存报名序号,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必须填写本人实际的联系方式,不得填写函授站点或者中介机构统一的联系地址。对由于填报统一联系地址导致不能录取的考生,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考生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异地就业人员,要凭所在企业和单位的劳资或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方可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4.报名程序
根据组建电子档案要求,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需现场照相,具体流程:考生交费后先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审查合格后进行电子照相;照相完成后,打印信息确认单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5.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仔细阅读《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填写函授站点或者中介机构统一的联系地址。信息确认时仔细核对并在《考生信息确认单及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
免试生、少数民族等符合照顾政策的特殊考生在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时应注意各市招生办公室的报名要求,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按照各市的要求办理特殊考生必需的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6.填报志愿
网上报名设两个顺序志愿,但不设调剂志愿,考生可以填报两个同层次、同科类的学校志愿。不同层次、不同科类之间不能兼报。
四、命题范围
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07年版)的要求命题。其中高中起点升本科或高职(高专)数学科目均按文科数学复习考试大纲复习备考。
五、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14日两天。
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见下表。
一、高中起点升本科、高职(高专)考试时间表 | ||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10月13日 9:00-11:00 | 语文 | |
10月13日 14:30-16:30 | 数学(文科) 数学(理科) | |
10月14日 9:00-11:00 | 外语 | |
10月14日 14:30-16:30 | 史地(高起本文科) 理化(高起本理科) | |
二、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10月13日 9:00-11:30 | 政治 | |
10月13日 14:30-17:00 | 外语 | |
10月14日 9:00-13:00 | 大学语文 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数学(二) 民法 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医学综合 | 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考一门 |
六、答题卡的内容及填写要求
2007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继续全部使用网上评卷专用答题卡,考生在考试前应当仔细阅读答题卡的文字说明,严格按照要求答题。
1.网上评卷采取卷卡分离形式,试卷上不留答题区,考生要在专用答题卡上答题。
2.答题卡的内容包含:条形码粘贴区域,考生基本信息填写部分(包括:考生姓名、座号、准考证号),考生注意事项, 第I卷涂写区域, 第II卷答题区域,缺考标记涂写区域六个部分。
3.答题卡填写的基本要求:
①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答题卡上注明的注意事项,并仔细核对条形码上的信息与个人信息是否相符。
②按规定选择使用考试用笔, 第I卷涂写区域需使用2B铅笔填涂, 第II卷答题区域需使用0.5毫米的黑色签字笔作答。需要作图的考试题目,用铅笔作图后,必须使用0.5毫米的黑色签字笔描黑。
③考生必须按规定的题号,在规定黑框内的答题区域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答案无效。
④答题时如需要对答案进行修改,可用修改符号 “==”将要修改的答案划去,新答案书写在划去答案的上方或下方,但不能超出该题的答题区域。严禁使用涂改液、涂改胶条等辅助物修改。
⑤考生答题时应书写规范,避免书写过于潦草或字迹太小等情况;应保持答题卡卷面的清洁,答题卡不要折叠,防止破损,折叠及破损的答题卡无法正常进行图像处理,影响考生成绩和评分质量。
⑥严禁考生在答题卡规定的答题区域以外做任何涂写或标记。
七、考试科目
1.专科起点升本科
文史、中医类(录取时中医类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理工类:政治、外语、高数(一)
经济、管理类:政治、外语、高数(二)
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
教育学类(含音乐类、体育教育类):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农学类: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医学类: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2.高中起点升本科
文史类:语文、数学、外语、史地
艺术类:语文、数学、外语、史地
理工类:语文、数学、外语、理化
体育类:语文、数学、外语、理化
3.高中起点升高职(高专)
文史类:语文、数学、外语
艺术类:语文、数学、外语
理工类:语文、数学、外语
体育类:语文、数学、外语
医学类:语文、数学、外语
中医药类:语文、数学、外语
公安类:语文、数学、外语
除上述规定的统考科目考试外,招生学校可根据专业要求自行确定是否再加试专业课。如需加试,招生学校必须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注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于录取开始前,向省招生办公室提交加试合格考生名单。
八、科目分值与考试时间
所有统一考试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中起点升本科或高职(高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高等专科起点升本科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九、考点设置
考点、考场应设在市政府驻地,考生多的市若将考点、考场设在县或县级市,须报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评估、批准。每个考场30名考生,单人、单桌、单行。有关考场规则、监考守则均按国家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
十、评卷
评卷工作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全面实施网上评卷,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十一、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体育局审核的《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① 获得地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②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③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⑤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⑥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⑦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5)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信息确认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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