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教校外教学点不能在中小学内
四川省教育厅日前制定《四川省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强调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不能设置在普通中小学内。据悉,我省将从今年起实行站、点年度评估制度,评估不合格者将暂停其招生活动,整改再不合格则将被撤销。
省教育厅要求,站、点只能建在生源比较集中、交通比较方便,师资条件易于保证的市(州)以上城市(省属高等师范院校为开展师范类函授教育,可将函授站设置在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县(市)级城市原则上只能开展自学考试助学、电大工作站的相关教学活动。严禁站、点下设分支机构,衍生多级教学点。严禁将招生、办学权转让或变相转让给中介机构及个人。按照规定,主办学校不得与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签订建立站、点协议;不得与个人或以任何方式变相与个人签订建立站、点协议;更不得在普通中小学设置站、点。
据介绍,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均为业余教育方式,除函授教学的面授期外,不得开展全脱产学习,成人高等教育全脱产教育只能在主办学校本部实施。此外,未经教育部同意不得举办临床医学、外语、艺术等科类专业的函授教育,不得在主办学校所在城市之外的地方举办临床医学专业业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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