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07年成招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三、录取工作流程
(一)院校报到
有关高校按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了解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向所属录检组上报高校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二)计划调整
有关高校若需调整计划,按前述规定程序操作。
(三)投档
省教育考试院按照考生志愿、生源及计划情况,向各有关高校提供所有上线考生的生源信息。
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高校,也可根据招生计划和上线生源情况确定本校投档分数线,在录取前一天报省教育考试院计划组,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按投档比例投档。
高起本考生兼报专科、艺术类考生兼报文、理科,在兼报专业投档时,按兼报专业所属科类要求的统考科目计算成绩后投档。信息组根据前述投档办法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四)预录取
高校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段中,下载并审阅报考本校的考生电子档案,原则上按照考生总成绩(除史论和编导专业以外的高起本与专科中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在总分上线的基础上,按加试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院校、专业、执行计划数录取新生。
(五)退档
高校确定退档考生名单后,必须在系统中输入每一位退档考生的退档原因代码(自动放弃录取的考生还需有高校的传真件)并通过网上录取系统传输到录检组,办理退档手续,由录检组对退档原因进行确认。如退档理由不充分,录检组向高校提出复议意见,高校如坚持退档,应将意见书面传真给录检组,明确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解决。
为保证录取工作有序进行,对未按规定时间上载退档考生信息、在阅考生档案数又超过计划数的高校,录检组将按计划数对多余的考生档案从低分到高分自动办理退档手续;对未按规定时间上载退档考生信息、在阅考生档案数未超过计划数的高校,录检组将不再办理退档手续,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解决。由于网络原因造成的问题,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高校协商解决。
(六)录取结束
高校确定的预录取考生名单,要及时上载到录检组,经确认,考生的预录取状态即变为录取状态。
(七)录取审核
成人高校录取新生名册,由计划组审核盖章,各有关高校按审核后的名册寄发录取通知书。省内高校于12月17日-18日到计划组(杭电东教楼三楼会议室)领取录取新生名册。省外高校由计划组寄发录取名册。
根据浙价费(2002)160号文件规定,高校要按实际录取人数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招生电子档案制作费(40元/人)。各有关高校须在录取结束时通过银行转帐支票或汇票,将费用汇入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专户,汇款用途请注明“成人高校招生电子档案制作费;收款单位代码:520137”。省教育考试院帐号和开户银行为:
收款单位: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结算分户
银行帐号:1202021729952013733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众安支行
通过汇款结帐的成人高校请随带汇款凭证复印件。
四、录取控制分数线
1.专科起点本科
类别 | 分数线 |
文史、中医类 | 198 |
艺术类 | 179 |
理工类 | 169 |
经济、管理类 | 153 |
法学类 | 185 |
教育学类 | 196 |
农学类 | 177 |
医学类 | 193 |
2.高中起点本科
类别 | 分数线 |
文、理 | 285 |
艺术 | 200 |
3.专科
类别 | 专科Ⅰ【普通高校(不含高职)及教育学院的专科】分数线 | 专科Ⅱ(其他院校的专科)分数线 |
文、理 | 145 | 120 |
艺、体 | 102 | 84 |
五、其它事项
各有关高校要加强招生录取信息的管理,考生的报考信息仅限于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中使用,不得擅自另作他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复制、泄露考生信息。不得下载或复制与本部门招生无关的信息。不得泄露用户密码。
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按照计划组审核盖章的录取新生名册寄发录取通知书,并请在录取工作结束之前,解决和处理好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逾期我省不再补办录取手续。
省教育考试院通讯地址:杭州市保俶北路93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东教楼内)邮编:310012.
录取准备期间联系电话:0571—88907602,88907505(计划);88907571,88907521(信息);88908553(财务);88908555,88908528(综合)。
录取期间工作联系电话将通过浙江省成人高校录取网络系统公布。
本细则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相关推荐
- 川北医学院2017年成人高考招生专业目录04-11
- 四川文理学院2017年成人高考招生专业目录04-11
- 华东理工大学2017年成人高考招生专业介绍04-07
- 承德医学院2017级成人高考新生报到注册入学公告04-01
- 2017年广州大学成人高考拟招生专业目录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