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07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人(继续)教育学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各学校可选用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或函授形式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脱产短学习时间为:高中起点本科四年,高中起点专科和专科升本科两年;业余和函授短学习时间为:高中起点本科五年,高中起点专科和专科升本科两年半。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分为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和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三个层次。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习期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二、招生计划
(一)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部属、外省、本省各成人高校本科、专科层次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或本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各有关成人高校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7〕12号文)的要求,使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在互联网上编制2007年招生生源计划。
(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分省计划》,核对和规范网上生源计划后于考生报名前向社会公布各招生院校及招生专业目录。未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的院校及专业不得安排招生。为切实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各招生院校必须履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的承诺,不得随意取消、变更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因特殊原因需取消专业招生计划的,学校需妥善处理落选考生的遗留问题。
(三)各成人高校在计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体现成人高等教育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学习为主的特点,尽可能减小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生规模。
(四)成人高校跨省设置函授站,须经广东省教育厅同意,对于未经同意设置的函授站,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不公布执行其安排的招生计划。
(五)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文件要求,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学校外,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
(六)成人高校设置的本科专业必须为本校普通高等教育经过教育部批准设置或备案的专业;成人高校高职(高专)专业的招生应按照教育部2004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报考成人高校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中起点本科或高中起点高职(高专)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4、根据卫生部《关于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招生条件建议的函》(卫科教便函〔2004〕57号)要求,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对不符合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的考生,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要以适当方式告知其毕业后所获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其慎重报考。
5、身体健康,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二)报名办法
1、考生原则上在常住户口或暂住证所在地市、县(区)招生办公室报名、考试。任何成人高校、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考生跨省参加成人高考报名考试。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报名,山区县的考生,可由地级市招生办公室指定在一个山区县的报名点报名,并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考生报名时应按规定交验高中或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以及照顾加分等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照顾加分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考生报名时,必须用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的现用姓名和身份证号,考试和录取以此为依据,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报名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自学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必须交验省自考委出具的各科成绩合格的证明。
3、各报名站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和要求,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把好报名关。各市招生办公室必须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审核报考专升本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名盖章,同时要做好考生单位、毕业证书发证单位(毕业学校)的记录,如发现专科毕业证书有疑异的,通知考生到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鉴定,并提供证明。各报名点应严禁给无专科毕业证书以及省自考委证明的考生报考专升本。考生办理正式报名确认手续时,需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件或证明。考生凭假证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获得报名、考试资格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名结束后,广东省招生办将于9月下旬,组织有关人员到各市招生办复查专升本考生的报考资格。
4、成人高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并实行先预报名后确认报名制度。预报名时考生通过报名系统了解报考须知、各成人招生学校招生计划,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选考科目、报考志愿等),然后在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市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资格,电子摄像,并交纳报名费。报考各类成人高校的考生,报名时需建立考生电子档案。考生电子档案按照教育部颁发的“信息标准”制作。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的报名信息、志愿信息、身份证信息以及成人高考成绩等。报考专升本以及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提供专科毕业证书以及有关符合照顾政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考生电子档案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应认真核对本人的报名表,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试与录取管理以考生签名确认的报名表为依据。因考生本人填报的信息错误以及填报志愿不当原因而落选的,其责任应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名时间
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生预报名时间:9月1日?5日(报名网址:www.eeagd.edu.cn),确认报名时间:9月6日?10日。
四、考试
(一)各类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和14日,具体考试时间见附表一、二。
(二)高中起点本科各专业考试科目
1、文科(含外语类、艺术类):语文、数学、外语、史地(历史、地理综合)。
2、理科(含体育类):语文、数学、外语、理化(物理、化学综合)。
(三)高中起点高职(含高专)各专业考试科目
1、文科(含外语类、艺术类):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
2、理科(含体育类):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
(四)专科升本科各专业考试科目
专升本:两门公共课、一门专业基础课。
理工、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文史(含外语类)、中医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法学类:政治、英语、民法。
艺术类(一级学科):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教育学类(职业教育类一级学科除外):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农学类: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
医学类(中医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五)高中起点本、专科各专业公共课、以及专科起点本科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各科目实行全国统考,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他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如需加试,招生学校必须在上报生源计划时注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加试科目考试需在录取前完成,各招生院校应于9月底前将加试合格考生名单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六)各统一考试科目试题满分成绩均为150分;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高职(高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七)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07年版)的要求命题。阅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对考生查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