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四章 报 名
第十八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四、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五、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二)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三)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四)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第十九条报名时间:8月15日至8月28日。
报名确认时间:9月1日至7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第二十条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区县确认。
报名网址:www.bjeea.cn或www.bjeea.edu.cn
报名确认:各区县成招办设立报名确认点,报名确认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未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报名无效。
具体步骤:
一、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基本信息、志愿信息和其它报名辅助信息、选择确认地点,提交后生成网报号。
二、考生交报名考务费:根据北京市文件(京价[收字(2003)]第88号)和(京财综[2004]1729号])的规定,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28元,专升本代收试卷费标准每人每科1.5元。
高中起点升专科(三科):报名考务费84元。
高中起点升本科(四科):报名考务费112元。
专科起点升本科(三科):报名考务费88.5元。
交费方式为网上交费。网上缴费不成功的考生可在报名确认时补交费。
三、考生本人在选择的报名确认时间,到所选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摄像、报名复核、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报名确认手续。
1、考生应选择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县报名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在北京工作,没有北京市户口的考生,到暂住证所在地的区县报名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报名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无北京户口的考生还需携带暂住证。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张到所选择的区县进行确认。
3、考生根据所报招生院校专业的要求选择应试外语语种,选择应试外语语种为日语或俄语的考生,到宣武区成招办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4、享受运动员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到崇文区成招办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5、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应提交相应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如获多种称号,只附一件级别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时由区县成招办确认。
6、全国劳动模范、运动员享受免试入学政策的考生,本人应先到所报学校确认,于8月29日至31日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www.bjeea.cn或www.bjeea.edu.cn;并于9月8日到崇文区成招办报名确认。考试院成招办负责对上述考生进行审核并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
7、报考艺术类、体育类及其它需要加试专业课的考生,必须于9月8日前持“报名复核单”到志愿学校参加专业课加试报名。
第二十一条填报志愿
考生报名时应在公布的《2008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报志愿学校。
高中起点:在艺术体育类专业(批录取)栏,可选报两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可选报一个专业;在高起本非艺术体育类专业(第二批录取)栏,可选报两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选报一个专业;在高起专非艺术体育类专业(第三批录取)栏,可选报两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可选报两个专业。
专升本:可选报两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可选报两个专业。
在报考志愿信息中,必须填写是否同意调剂。如同意调剂,可选填“相近学习形式、相近专业、就近院校”项目。
填报志愿只能在统考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中兼报。高起本可以兼报高起专。
第五章 考 试
第二十二条高起本、高起专考试科目
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试题分英语、俄语、日语三个语种,考生根据招生院校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的语种要求进行选择。其中,报考高起本的考生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每门满分150分。
一、高起本各专业考试科目
文史类、外语类、艺术类:语文、数学(文)、外语、史地。
理工类、体育类:语文、数学(理)、外语、理化。
二、高起专各专业考试科目
文史外语类、艺术类、公安类:语文、数学(文)、外语。
理工类、体育类、西医类、中医类:语文、数学(理)、外语。
第二十三条专升本考试科目
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二门公共课为政治、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每门满分均为150分。外语试题分英语、俄语、日语三个语种,考生根据招生院校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的语种要求进行选择。
一、文史中医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二、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三、理工类:政治、外语、高数(一)
四、经济管理类:政治、外语、高数(二)
五、法学:政治、外语、民法
六、教育学: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七、农学: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八、医学: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九、体育类: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上述科目实行全国统考。除日语、俄语由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行组织命题外,均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统考科目根据教育部通知,2008年继续使用《全国成人高考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人民教育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和《全国成人高考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专科中起点升本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此外,在专升本政治科目复习考试内容中,新增“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的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专业课加试
除规定的统考科目外,招生学校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根据专业要求进行专业课加试。加试必须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其中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必需加试专业课,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招生学校自行决定,专业课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命题、考试、阅卷、成绩发布由招生学校负责。具有专业课加试的高校,要加强领导,做好考试组织工作,确保专业课考试的公平公正。
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10月10日前报送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五条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定于10月11日、12日进行。
第二十六条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见表一。
第二十七条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第二十八条考务工作执行北京教育考试院颁发《北京教育考试考务管理暂行规定》(京考〔2008〕3号)。
第二十九条全国统一考试科目的阅卷工作由考试院成招办统一组织,阅卷方式采用网上阅卷。
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