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08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高中起点升本、专科招生简章
四、考试
1、考试科目
(1)高中起点升本科:
理工类(含体育、艺术、外语)考语文、数学(理工类)、英语、理化(物理、化学综合)四科(艺术类专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英语考试成绩将单独划线)。
文史类(含财经、政法、外语、艺术、体育)考语文、数学(文史类)、英语、史地(历史、地理综合)四科(艺术类专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英语考试成绩将单独划线)。
(2)高中起点专科
理工类(含体育、艺术、外语)考语文、数学(理工类)、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四科(艺术类专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外语专业的英语考试成绩将单独划线录取)。
文史类(含财经、政法、外语、艺术、体育)考语文、数学(文史类)、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四科(艺术类专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外语专业的英语考试成绩将单独划线录取)。
中、西医类考语文、数学(理工类)、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四科。
公安、司法类考语文、数学(文史类)、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四科。
(3)成人高校举办的“高职班”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否加试专业课由招生院校确定并组织考试。
以上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各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某些专业需加试其它科目由学校或其主管部门决定并组织命题、考试。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
2、命题及命题范围
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试,除专科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由云南省招考办命题外,其它科目均由教育部统一命题。报考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考生,均须参加由教育部统一命题的考试。
语文、数学、史地、理化、英语考试按教育部2008年颁布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命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试按云南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编写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试用书命题。所有考试科目每科试题满分为150分;高中起点升本、专科(高职)的考试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高职班”的专业基础课的命题范围由招生院校确定。
“高职班”考生在报名后须与招生院校联系专业基础课考试事宜。
3、高中起点升本、高职(专科)考试时间:
时间 |
10月11日 |
10月12日 |
9:00-11:00 |
语文 |
外语 |
14:30-16:30 |
数学(文科) 数学(理科) |
史地(高起本文科) 理化(高起本理科)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考试试卷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计算机网上阅卷。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若考生对其考试成绩有疑惑,可在通知考试成绩后半月以内(时间以省招考办发出成绩通知单为准),向所在州、市(区)招考办申办查询手续,由省招考办组织试卷查阅,并由所在州、市(区)招考办将查阅结果通知本人,十一月初请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领取成绩通知单。
五、填报志愿
报考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考生只填报一个志愿。
考生填报的志愿须符合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遵循专业对口的原则。凡填报不符合招生学校、专业招生范围的志愿一律无效。考生填报志愿后不得更改。考生补报志愿的时间另行通知,或12月下旬查阅“云南招考频道”(www.ynz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