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实施规定
五、考试
(一)高起专各专业考试科目
1.文科类考语文、数学(文科)、外语(分英、俄、日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对外语语种的要求选择一种。下同)三科。
2.理科类考语文、数学(理科)、外语三科。
(二)高起本各专业考试科目
1.文科类考语文、数学(文科)、外语、历史地理综合课(简称史地)四科。
2.理科类考语文、数学(理科)、外语、物理化学综合课(简称理化)四科。
(三)专升本考试科目
专升本考试科目共三科:公共课两科、专业基础课一科。各学科门类考试科目分别如下:
1.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一级学科)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一级学科)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3.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等四个一级学科除外)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4.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除中医学类外)等六个一级学科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民法。
6.教育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7.农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四)上述各统考科目试题均由教育部按《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08年版)的要求统一命题(专升本外语非英语语种采用有关省命制的试题);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科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五)考试实施
各级招办在当地政府与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与管理本地区的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点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有关市、州招委可根据本地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实际以及个别区(县)成人高考考生较少的情况,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本市(州)成人高考考区。考试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2008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08〕1号)和《四川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定于10月11日、12日进行,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表1。
(六)报考四川农业大学举办的现代农业技术与管理专业招生改革试点班的考生除参加统考科目考试外,还需参加由招生学校组织的农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课加试。
专业基础课加试时间为120分钟,试题满分为150分。招生学校应制订专业基础课复习考试大纲并向考生公布,还应在招生简章中注明专业基础课考试时间和地点,并在《四川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报考指南》上公布。考生的加试成绩由招生学校按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统一格式以数据库和表册的形式于10月24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其加试成绩计入总分,按四科成绩划线录取。
(七)报考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按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四川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报考指南》上公布)参加由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招生院校将专业加试成绩数据按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统一格式以数据库和表册的形式于10月24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专业课加试成绩不计入统考成绩总分,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向招生院校投档供审录。
六、评卷及统分工作
在省招考委领导下,成立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评卷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各科评卷指导工作。
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分科集中进行。评卷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制定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和省评卷指导委员会学科评卷指导小组制定的评分细则,确保评卷质量。
统分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
七、通知考生成绩及考生查分
评卷统分工作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远程电子邮件系统将考生成绩信息传送给市、州招办。市、州招办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发的格式化成绩专用纸负责打印“考生成绩通知单”,并交所属县(市、区)招办发给考生本人。考生成绩不公布。因违纪舞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不通知其成绩。
考生查分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和市(州)、县(市、区)招办共同负责组织。凡要求查分的考生,应于11月3日至5日到当地县(市、区)招办办理查分申请手续。查分结果,由县(市、区)招办通知考生本人。
(一)高起专各专业考试科目
1.文科类考语文、数学(文科)、外语(分英、俄、日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对外语语种的要求选择一种。下同)三科。
2.理科类考语文、数学(理科)、外语三科。
(二)高起本各专业考试科目
1.文科类考语文、数学(文科)、外语、历史地理综合课(简称史地)四科。
2.理科类考语文、数学(理科)、外语、物理化学综合课(简称理化)四科。
(三)专升本考试科目
专升本考试科目共三科:公共课两科、专业基础课一科。各学科门类考试科目分别如下:
1.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一级学科)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一级学科)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3.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等四个一级学科除外)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4.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除中医学类外)等六个一级学科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民法。
6.教育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7.农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四)上述各统考科目试题均由教育部按《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08年版)的要求统一命题(专升本外语非英语语种采用有关省命制的试题);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科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五)考试实施
各级招办在当地政府与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与管理本地区的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点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有关市、州招委可根据本地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实际以及个别区(县)成人高考考生较少的情况,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本市(州)成人高考考区。考试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2008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08〕1号)和《四川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定于10月11日、12日进行,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表1。
(六)报考四川农业大学举办的现代农业技术与管理专业招生改革试点班的考生除参加统考科目考试外,还需参加由招生学校组织的农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课加试。
专业基础课加试时间为120分钟,试题满分为150分。招生学校应制订专业基础课复习考试大纲并向考生公布,还应在招生简章中注明专业基础课考试时间和地点,并在《四川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报考指南》上公布。考生的加试成绩由招生学校按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统一格式以数据库和表册的形式于10月24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其加试成绩计入总分,按四科成绩划线录取。
(七)报考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按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四川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报考指南》上公布)参加由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招生院校将专业加试成绩数据按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统一格式以数据库和表册的形式于10月24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专业课加试成绩不计入统考成绩总分,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向招生院校投档供审录。
六、评卷及统分工作
在省招考委领导下,成立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评卷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各科评卷指导工作。
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分科集中进行。评卷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制定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和省评卷指导委员会学科评卷指导小组制定的评分细则,确保评卷质量。
统分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
七、通知考生成绩及考生查分
评卷统分工作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远程电子邮件系统将考生成绩信息传送给市、州招办。市、州招办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发的格式化成绩专用纸负责打印“考生成绩通知单”,并交所属县(市、区)招办发给考生本人。考生成绩不公布。因违纪舞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不通知其成绩。
考生查分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和市(州)、县(市、区)招办共同负责组织。凡要求查分的考生,应于11月3日至5日到当地县(市、区)招办办理查分申请手续。查分结果,由县(市、区)招办通知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