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考场规则
1、学生应按时参加考试,在考试前10分钟持学生证进入考场,按学号就座,并把学生证放在课桌左上方。非本考场考生,不得入场。考试中,不得擅自挪动座位。
2、凡闭卷考试科目,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未经许可不得带计算器)。随带的书籍、笔记本、书包等物品一律放在指定的地方。
3、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进行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4、考生在答卷前先填写班级、学号、姓名,以便监考人员核对;凡不填写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者,一律不记成绩。
5、答卷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铅笔只能用于作图和打草稿。用红笔、铅笔答题的,不予评分。字迹要工整,清楚。
6、考生在考试中,如遇字迹不清或分发错误,可举手询问。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禁止询问。
7、考生必须独自完成答卷。考试时不准交谈,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夹带、传递字条,不准偷看、抄袭他人试卷或供他人抄袭自己的试卷,不准换卷、冒名顶替和以其它方式作弊,违者立即取消考试资格,试卷作零分处理。
8、考试过程中,考生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监考人员同意,但同一时间只限一人离开考场。在已有考生交卷情况下,任何人不得再请假离开考场。凡擅自离开者,监考人员立即收缴其试卷。
9、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退出考场。如经监考人员催促仍不交卷者,监考人员可离开考场拒绝收其答卷,其成绩作零分处理。
10、为确保考场安全,非本场监考及巡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要注意保持考场的整齐、清洁。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并不得在附近逗留、议论、喧哗,否则按违反考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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