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甘肃省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与技工学校联合办学和招收部队学员开办电视中专学历教育招生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对今年甘肃省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与技工学校联合办学,培养复合型中等双学历应用人才和招收部队学员开办电视中专学历教育,培养军地两用人才招生办法,作如下规定:
一、招生计划
在省教育厅统一下达给省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总计划中调剂使用,实行全省统一招生。
二、报名录取办法
根据《2009年甘肃省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文件规定,生源分别由技工学校和部队提供,省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统一组织按招收“测试生”、“高中免试生”的办法,填写《甘肃省成人中专学校招收测试生初中应届生高中免试生报名录取登记表》。办理录取手续时,招收技工学校的学生,应有技工学校录取通知书原件;招收的部队学员实行春季招生入学。报名时应持有入伍通知书、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单独填造录取新生登记表,对以上两类生源填写录取新生登记表时应分别注明“与技校联合办学”和“部队学员”字样,经省招生办公室复核后,由省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三、组织领导
电视中专学校与技工学校联合办学,以中等专业学历教育标准组织基础理论课教学,以技校标准进行技能培养,使学生毕业后成为有较强适应能力、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应用人才。充分发挥电视远距离教学的优势举办部队中等学历教育,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实现由技能化向智能化的突破。招生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提高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促进以上两项招生改革健康、持续、稳步发展。
四、招生经费
鉴于技校学员在录取时已缴纳录取费,部队学员上学费用主要依靠津贴的实际情况,为减轻这两部分学员的经济负担,招生学校每招收一名技校学生向省招生办公室缴纳30元录取费,部队学员免缴录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