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甘肃省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程序,完善录取办法,实行招生归口管理的规定,现结合我省实际,对2009年各类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经省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审定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干部、职工、成人、农民中等专业学校,独立设置的函授中等专业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举办的成人中专班,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市(州)、县(区)教师进修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举办的教师班,培养中专学历教育的各类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均实行全省统一招生。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校,招生计划必须按隶属关系,分别由省发改委或省教育厅汇总统一下达,方可招生。凡经计划协调同意在我省招生的外省地方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来源计划,须经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招生。
凡未列入年度国家成人中等教育事业计划的学校,一律不能招收学历教育学生。
二、招生对象和报读条件
报读各类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也可报读。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各类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附设成人中专班,举办的脱产、半脱产和业余班,可以招收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在职、从业人员、农民及其他人员(以下统称测试生),由招生学校根据其专业特点进行文化基础课(语文、数学)和专业课测试。
应往届高中、职高、中专、中技毕业生凭毕业证免试入学(以下统称高中免试生)。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毕业证到所报志愿学校报名。
市(州)、县(区)教师进修学校举办的教师班,招收在职公办小学教师和1984年底前聘任并继续任教的民办教师。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教师凭毕业证免试入学,具有初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的教师由招生学校进行文化基础课(语文、数学)测试。
甘肃省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与技工学校联合办学和招收部队学员开办电视中专学历教育招生的办法按附件执行。
各类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均可跨系统、跨行业招生,并可在部门之间发展横向联合,招收委托代培学生。
凡按以上规定录取,并报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审核备案招收的各类学生毕业后国家承认中专学历,但不包分配工作。
三、报名办法
今年各类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报名工作仍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报名时间全省不作统一规定,按招生对象大体可分为“测试生”和“高中免试生”两个阶段。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提前组织报名或测试。“初中应届毕业生”报名工作需在学生毕业后、全省统一录取新生前进行。
报名时,报读人员须带相应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填写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甘肃省成人中专学校招收测试生、初中应届生、高中免试生报名录取登记表》。
今年报名所需报名录取登记表,各招生学校可直接到省招生办公室领取。
四、录取
录取新生审核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各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将审批过的“测试生”、“免试生”、“初中应届毕业生”名单,按省招生办公室《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样表要求打印一式三份,到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录取新生复核备案手续。
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关于省广播电视中专学校部分实行春季招生入学的批复》(甘招办成发[2005]2号)规定,该校与兰州铁路分局联合开设企业管理、铁道工程、电力机车、铁道供电、铁路车辆等六个专业实行春季招生入学。甘肃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申请增加春季招生的按省招生办公室《关于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增加春季招生的批复》执行。
经省招生办公室复核后,由招生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和必要的文化基础课测试。生源好的学校可在正式办理录取复核手续之前进行。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不予办理审录手续。
五、招生经费
考生报名录取所需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理。
根据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甘价费[1999]269号文件规定,招生学校每录取一名新生需向省招生办公室缴纳招生录取费60元。农民职工中专学校、甘肃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招生录取费可按30元的标准缴纳。
六、其他
各招生学校可根据省上统一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招生方案。
附件:
2009年甘肃省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与技工学校联合办学和招收部队学员开办电视中专学历教育招生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