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规定
撰写毕业论文是教学计划规定的综合性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查阅文献、实验操作、临床实践及撰写论文等过程,增强学生科研意识和动手能力,实现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学生必须按规定按期完成毕业论文,特制定本规定。
一、论文要求
(一)毕业论文的选题应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与教学要求拟定。论文选题应与所学专业相近,题目自拟。
(二)论文字数以3000字为宜,并附200字以内的内容摘要。
(三)论文须打印在A4纸上,一式两份。文题以加粗黑体三号字打印,正文以宋体小四号字打印,1.5倍行距。
(四)论文须加封面,封面格式附后。
(五)毕业论文的撰写安排在第四学期与毕业实习同时进行。学生进入实习后,应着手毕业论文的写作,并于10月31日前交年级辅导员处。
二、论文评审
毕业论文由年级辅导员收齐后,统一于11月1日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由教务科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由教务科按论文内容分发到相关教研室,由副高职称以上教师审阅并评定成绩。
三、成绩评定
(一)毕业论文成绩按百分制评定。
(二)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准予毕业;成绩不合格者,由教务科根据评阅教师的意见反馈给学生进行修改或重写,并于一周内交教务科,由教务科安排教师重新审阅,合格者方可按期毕业;不合格者须再次修改或重写,推迟一年毕业,于下一届毕业生一起进行评审。
四、成绩管理
毕业论文工作由教务科负责组织评审、成绩填报,并按专业、年级将学生毕业论文及成绩分别装订成册并存档。
五、附则
(一)本规定自2007学年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二)本规定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