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山师范学院成人教育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学生档案是反映学生在校学习,情况的真实表现。为加强成人教育学生的档案管理,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在学期间档案管理
1、在籍学生在校期间每人均须建立个人档案。
2、学生档案材料包括:成人高考报名志愿表,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入学通知书,党团组织材料,个人奖惩材料和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成绩、毕业论文成绩)等。
3、学生在校期间所受奖惩均应及时登记归入个人档案作为个人在校的历史记录。学生受记过及其以上处分的材料均应归入个人档案。
4、学生档案按个人所在专业班学员顺序建立相应的档案顺序号。
5、学生毕业时各系应将学生的成绩总表、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装入个人档案。
6、毕业生登记表是学生毕业的凭证之一,学生个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学生个人成绩总表是学生在校学习成果的真实反映,各系和教学点的教务员应按各科教师评定的成绩作准确记录。
二、学生毕业及毕业后的档案管理
1、学生毕业时,学生本人在领取毕业证书的同时领取档案,并交学生单位人事部门。严禁学生本人私自拆封档案。
2、毕业生应在毕业后三个月内将本人档案领取,过期将按规定收取保管费。
3、暂无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其档案可自带或经申请由成教学院保管。
4、学生毕业后,成教学院及各系应按韩山师范学院档案管理规定将各班学生学籍登记表、个人成绩总表、成绩一览表、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考评结果、毕业生名单、毕业生毕业证发放登记表等归类送交学校档案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