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设计)是重要的教学实践环节,是对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和技能从事科学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综合考核。为了确保我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完善和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遵循成人教育学院宏观指导、系(院)具体负责的原则,实行在分管院领导指导下,由成人教育学院和各系(院)共同管理和组织实施的院、系(院)二级管理。
1.成人教育学院负责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的基本规则和要求,对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系(院)根据学院的总体要求,结合本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制定相应的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要求,并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以及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
3.由系(院)“成人高等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具体过程的管理。为学生协调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和答辩的有关事宜。
二、时间安排
对非脱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动员、选题、导师确定等工作应在学生毕业前一年进行,对脱产学生可在毕业前半年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在答辩前一周上交系(院)。系(院)要在选题、导师确定后根据各专业特点做好论文(设计)指导的具体日程安排并上报成人教育学院。
三、过程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一般要经过选题、调研与收集资料(含实验)、编写论文提纲、撰写论文初稿、修改、定稿等若干阶段。
为使学生掌握学术论文写作的基本方法,培养学生进行学术研究的基本素养,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之前,各系(院)应当召开由毕业班学生和指导教师参加的毕业论文(设计)专门会议,具体说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注意事项、要求和评分规定,并安排有丰富经验的教师举办关于学术论文写作的专题讲座,介绍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方法。
指导教师要根据系(院)制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的日程安排分阶段、有层次地对学生进行论文(设计)的指导。
(一)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求
1.学生应根据所学专业进行选题,不得跨专业选题。
2.选题要充分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新性。
3、各系(院)指导教师和学生应填写《广西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核表》,并须经分管系(院)领导批准。在论文写作和设计过程中需对题目进行修改的,应重新填写审核表,报分管系(院)领导批准。
4.学生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二人(或以上)合作的课题,须明确每人独立完成的任务,毕业论文(设计)要分开撰写,并在论文(设计)中标明本人在课题研究中所负责的内容及其在整个课题中所占的分量;每个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二)资料收集与科学实验
占有丰富详实的资料和数据是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研究的基础。学生在撰写毕业论文和进行毕业设计之前,应广泛收集相关资料,进行科学实验,了解理论界对自己拟研究问题的研究状况,避免低水平重复性工作,防止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收集资料和进行科学实验过程的指导,使学生掌握各种收集资料和进行科学实验的方法,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参考书目和实验条件。
(三)编写提纲和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1.学生如不能按照系(院)论文(设计)指导的日程安排完成编写提纲和撰写论文各环节,而直接提交论文(设计)的,不能参加论文(设计)答辩,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2.各系(院)可根据本专业的实际情况,对学生翻译英文参考资料环节做出适当要求。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与指导
指导教师应按学院要求对学生进行定期指导,同时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进度、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系(院)“成人高等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论文(设计)指导过程的检查和管理。
四、格式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要符合学院的统一要求,不按格式要求的论文不能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详细要求见《广西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五、答辩及评分要求
(一)答辩要求
1.系(院)成立由3—5名教师组成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其中设组长1名(本人指导的学生答辩时,不得担任组长),记录员1名。
2.毕业论文(设计)应在答辩前一周送交答辩小组各成员。
3.答辩时,答辩小组组长应要求参加答辩学生准备发言提纲,先由答辩学生对其论文及主要观点进行简要介绍,然后回答答辩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答辩时间一般为10-15分钟,其中学生先做8—10分钟的论文自述,主答辩教师将预先拟定的2-4个答辩问题告诉学生,学生略作思考后当场回答,记录员认真记录答辩过程中学生的答辩情况。
4.答辩后,答辩小组成员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从研究(设计)内容、工作量、论文(设计)质量和答辩情况等方面做出评价并评定出答辩成绩,填写《广西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表》中的“答辩会纪要和答辩小组意见”,答辩小组意见应不少于100字,答辩小组组长必须签名。
(二)评分要求
1.指导教师应根据《广西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逐项打分,并给出毕业论文(设计)的书面成绩,同时填写《广西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表》中的“指导教师评语”,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工作量、工作态度、完成质量、创新性、应用性、存在的不足等情况做出综合评价,“指导教师评语”应不少于150字。
2.系(院)“成人高等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广西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表》,参考指导教师对论文(设计)给出的书面成绩及评价意见,结合答辩成绩及评价意见给出毕业论文(设计)的终成绩。其中书面成绩占80%,答辩成绩占20%,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呈正态分布,率(90分以上)不得超过学生总数的30%。
3.系(院)“成人高等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对已公布的论文(设计)终成绩若要变更,应在《广西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表》中系(院)“成人高等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意见”栏详细说明变更理由。
六、评估检查
(一)系(院)抽样评估与自查
1.系(院)聘请3-5名教师成立检查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工作认真负责,有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丰富经验。
2.系(院)抽样比例为本院(系)毕业生人数的15-20%,由系(院)自行随机抽查。
3.系(院)抽样评估与自查应在答辩结束后一周内进行。
4.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系(院)应及时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交成人教育学院。总结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情况;
(2)在毕业论文(设计)实践教学过程中对巩固学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加强基本技能训练等方面的效果;培养学生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的手段和方法;
(4)毕业论文(设计)反映出来的教学问题,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建议;
(5)取得的成果和形成的特色。
5.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管理
所有毕业论文(设计)材料由系(院)教学办公室统一保管。
(二)成人教育学院评估
在系(院)自评的基础上,成人教育学院组织院内专家对全校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样评估。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广西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条例》同时废止。
一、组织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遵循成人教育学院宏观指导、系(院)具体负责的原则,实行在分管院领导指导下,由成人教育学院和各系(院)共同管理和组织实施的院、系(院)二级管理。
1.成人教育学院负责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的基本规则和要求,对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系(院)根据学院的总体要求,结合本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制定相应的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要求,并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以及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
3.由系(院)“成人高等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具体过程的管理。为学生协调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和答辩的有关事宜。
二、时间安排
对非脱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动员、选题、导师确定等工作应在学生毕业前一年进行,对脱产学生可在毕业前半年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在答辩前一周上交系(院)。系(院)要在选题、导师确定后根据各专业特点做好论文(设计)指导的具体日程安排并上报成人教育学院。
三、过程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一般要经过选题、调研与收集资料(含实验)、编写论文提纲、撰写论文初稿、修改、定稿等若干阶段。
为使学生掌握学术论文写作的基本方法,培养学生进行学术研究的基本素养,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之前,各系(院)应当召开由毕业班学生和指导教师参加的毕业论文(设计)专门会议,具体说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注意事项、要求和评分规定,并安排有丰富经验的教师举办关于学术论文写作的专题讲座,介绍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方法。
指导教师要根据系(院)制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的日程安排分阶段、有层次地对学生进行论文(设计)的指导。
(一)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求
1.学生应根据所学专业进行选题,不得跨专业选题。
2.选题要充分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新性。
3、各系(院)指导教师和学生应填写《广西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核表》,并须经分管系(院)领导批准。在论文写作和设计过程中需对题目进行修改的,应重新填写审核表,报分管系(院)领导批准。
4.学生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二人(或以上)合作的课题,须明确每人独立完成的任务,毕业论文(设计)要分开撰写,并在论文(设计)中标明本人在课题研究中所负责的内容及其在整个课题中所占的分量;每个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二)资料收集与科学实验
占有丰富详实的资料和数据是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研究的基础。学生在撰写毕业论文和进行毕业设计之前,应广泛收集相关资料,进行科学实验,了解理论界对自己拟研究问题的研究状况,避免低水平重复性工作,防止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收集资料和进行科学实验过程的指导,使学生掌握各种收集资料和进行科学实验的方法,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参考书目和实验条件。
(三)编写提纲和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1.学生如不能按照系(院)论文(设计)指导的日程安排完成编写提纲和撰写论文各环节,而直接提交论文(设计)的,不能参加论文(设计)答辩,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2.各系(院)可根据本专业的实际情况,对学生翻译英文参考资料环节做出适当要求。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与指导
指导教师应按学院要求对学生进行定期指导,同时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进度、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系(院)“成人高等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论文(设计)指导过程的检查和管理。
四、格式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要符合学院的统一要求,不按格式要求的论文不能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详细要求见《广西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五、答辩及评分要求
(一)答辩要求
1.系(院)成立由3—5名教师组成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其中设组长1名(本人指导的学生答辩时,不得担任组长),记录员1名。
2.毕业论文(设计)应在答辩前一周送交答辩小组各成员。
3.答辩时,答辩小组组长应要求参加答辩学生准备发言提纲,先由答辩学生对其论文及主要观点进行简要介绍,然后回答答辩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答辩时间一般为10-15分钟,其中学生先做8—10分钟的论文自述,主答辩教师将预先拟定的2-4个答辩问题告诉学生,学生略作思考后当场回答,记录员认真记录答辩过程中学生的答辩情况。
4.答辩后,答辩小组成员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从研究(设计)内容、工作量、论文(设计)质量和答辩情况等方面做出评价并评定出答辩成绩,填写《广西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表》中的“答辩会纪要和答辩小组意见”,答辩小组意见应不少于100字,答辩小组组长必须签名。
(二)评分要求
1.指导教师应根据《广西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逐项打分,并给出毕业论文(设计)的书面成绩,同时填写《广西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表》中的“指导教师评语”,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工作量、工作态度、完成质量、创新性、应用性、存在的不足等情况做出综合评价,“指导教师评语”应不少于150字。
2.系(院)“成人高等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广西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表》,参考指导教师对论文(设计)给出的书面成绩及评价意见,结合答辩成绩及评价意见给出毕业论文(设计)的终成绩。其中书面成绩占80%,答辩成绩占20%,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呈正态分布,率(90分以上)不得超过学生总数的30%。
3.系(院)“成人高等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对已公布的论文(设计)终成绩若要变更,应在《广西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表》中系(院)“成人高等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意见”栏详细说明变更理由。
六、评估检查
(一)系(院)抽样评估与自查
1.系(院)聘请3-5名教师成立检查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工作认真负责,有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丰富经验。
2.系(院)抽样比例为本院(系)毕业生人数的15-20%,由系(院)自行随机抽查。
3.系(院)抽样评估与自查应在答辩结束后一周内进行。
4.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系(院)应及时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交成人教育学院。总结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情况;
(2)在毕业论文(设计)实践教学过程中对巩固学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加强基本技能训练等方面的效果;培养学生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的手段和方法;
(4)毕业论文(设计)反映出来的教学问题,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建议;
(5)取得的成果和形成的特色。
5.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管理
所有毕业论文(设计)材料由系(院)教学办公室统一保管。
(二)成人教育学院评估
在系(院)自评的基础上,成人教育学院组织院内专家对全校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样评估。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广西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