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考试规则
导读:贵州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考试规则,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必须按国家统考要求组织考试,按单人单桌设座。
一、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必须按国家统考要求组织考试,按单人单桌设座。
二、学员必须在考试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于规定的考试时间前15分钟进入指定的考场,对号入座,将学生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检查。经监考人员宣布“开始”后,方可进行答卷。迟到30分钟,不能入场。考试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必须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圆规、三角板等入场,其他物件如书籍、计算器、资料、文件、笔记本、纸张,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如已带入,考前由监考人员指定地点存放。草稿纸由考场统一制发。
四、在开始考试前,先写明学院、专业、年级、姓名、学号;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卷面要整洁,答案必须写在密封线内。
五、试题字迹如有不清晰的地方,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
六、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带走试卷,试卷不得作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七、学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考试结束时间的信号发出后,立即交卷,延长考试时间者,试卷作废。
八、学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凡考完离开考场者,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答案和高声喧哗。
九、学员在考试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如上厕所等)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应举手向监考人员说明后,由监考人员带领往返,在考场外不准与任何人交谈和窥视有关考题内容。
十、凡考试舞弊夹带、交头接耳、偷看书籍和他人卷面,传递纸条和换卷,冒名顶替者,试卷作废,成绩按零分记载,不予正常补考,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于确有悔改表现的,在毕业前可给予一次补考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