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答辩暂行办法
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函授教学过程实施要点(试行)》的通知精神,成人教育学生均应撰写毕业论文(设计)。为组织好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指导、答辩、评阅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论文要求
1、学员运用所学知识,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写出具有较高质量的论文(设计)。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在所学专业范围内。3、毕业论文(设计)应观点明确、材料翔实、结构合理严谨、论证严密、语言通顺。4、设计要求工艺合理,表格、插图规范准确,符合国家标准。5、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卷面整洁、字迹工整,使用正规稿纸,专科不少于4000字,本科不少于6000字。6、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学生应及时将毕业论文(设计)文本交给指导教师。
二、指导教师
1、专科毕业论文(设计)总指导教师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由我院成教部在全院范围内聘请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经验丰富的、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2、专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由各函授站(点)就地聘请具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经验、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3、专科每个专业由一名总指导教师负责。每名指导教师每次指导毕业生人数原则上在15人以内,若因特殊原因指导人数超过此范围者,应经我院成教部审查批准。4、总指导教师负责提供所指导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题目(方向)。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选题,选题原则上应满足专业培养目标,有利于巩固、深化、扩大所学知识,结合学生的本职工作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及科学发展中的问题进行选择。题目难度要适当,份量要合理,涉及的知识范围、理论深度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和学生实际,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够独立完成。具体选题可以由指导教师根据参考题目(方向)拟定,也可以由学生结合工作实际拟定,经指导教师审定后确定。5、题目拟定后,不得更改,指导教师及时拟定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任务书包括研究内容、目的要求及进度安排。6、指导教师应及时掌握学员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定期辅导答疑,纠正错误,确保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在指导过程中应根据学生能力和条件,因材施教,尽量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7、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地写出评语,并提出评定成绩的建议。评语包括学生学习态度、学术水平、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以及应用价值等。8、指导学员准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三、组织答辩
1、各函授站(点)成立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答辩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站(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答辩、评审工作,并成立专、本科专业答辩小组,答辩小组分别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各函授站(点)制订答辩规则、程序、要求,安排答辩时间、地点。2、专业答辩小组3~5人组成,负责审查学生答辩资格,组织答辩,研究答辩中的问题,评定答辩成绩等。3、答辩前应及时公布专业答辩小组名单、答辩的时间和地点。4、答辩由专业答辩小组主持,学生首先简述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答辩专业小组成员向答辩学生提问,学生回答提问,并作好记录,以便评定成绩。5、我院成教部负责学生龙活虎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巡查和抽查工作,抽查主要指毕业论文(设计)的抽查答辩。
四、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成绩从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①论文(设计)质量;②创新能力;③答辩中的自述和回答问题情况等。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分优、良、及格和不及格四等。论文(设计)比例控制在15%以内。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专业答辩小组提出建议,函授站(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答辩、评审领导小组提出初评意见和成绩,后由我院成教部组织复审评定终审成绩。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