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09年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征求志愿及政策性降分实施办法
江苏省2009年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征求志愿及政策性降分实施办法
一、征求志愿阶段录取
1.报名条件
凡在阶段未被录取到专升本和高起专学校的省控线上的考生,均可填报征求志愿。凡在阶段已被录取的考生及不达省控线的考生,不能填报征求志愿。
2.填报志愿时间
①12月5日(8:00)至12月6日(24:00),符合征求志愿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jseea.cn)进入网上征求志愿页面,根据考生号、证件号、验证码登录填报志愿。已经录取的考生,系统提示该考生的录取院校;不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系统给出相应提示。
②已经完成网上填报征求志愿的考生,必须在12月7日8:30至17:00到报名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未经确认的志愿为无效志愿。各市、县(市、区)招考部门应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网上征求考生志愿的确认工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所报征求志愿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3.填报征求志愿注意事项
①考生只限在同层次、同科别(或兼报科别)内填报征求志愿,不可跨科别填报征求志愿。
②考生可填报本层次(专升本或高起专)一所院校、一个专业、一个专业服从及一个院校服从志愿。
③对没有填报是否服从本校同科别其他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其他院校同科别专业志愿的考生,在征求录取时按不服从专业调剂(或院校调剂)处理。
4.征求志愿投档
征求志愿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同批录取省控线、院校征求志愿招生计划数,按照1:1的投档比例,按科别和考生成绩从高分至低分向招生院校投档。
二、政策性降分阶段录取
征求志愿录取阶段结束后,仍未完成专升本和高起专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可进行政策性降分录取。并按考生报考志愿顺序降分投档,降分幅度多不得超过20分(特殊专业考生按文化和专业成绩累计20分,其中专业不超过10分),降分投档后仍不能完成计划的院校,其计划自动撤销。
三、征求志愿和政策性降分阶段选择性计划使用及录取
1.征求志愿和政策性降分阶段选择性计划使用
①征求志愿阶段使用选择性计划录取考生,学校投档线高于省控线,录取对象应为达省控线而不达学校投档线的考生。
②已享受政策性降分的院校(专业)使用选择性计划录取考生,政策性降分幅度在5分(含5分)之内的,不得低于省控线下10分;政策性降分幅度超过5分的,可在降分后的投档线下再降5分,不得低于省控线下25分。
2.征求志愿和政策性降分阶段选择性计划录取
①拟使用选择性计划的院校,在正常许可的范围内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院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由院校盖章或主管校长签字并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定后,方可办理录取手续。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处理。
②招生院校须根据今年录取工作安排按层次、科别归类上报拟使用选择性计划录取考生名单,并按统一数据库格式上报到我院指定的专用电子邮箱(邮箱地址另发),纸质文件传真至我院指定的传真机上(传真号码另发)。
征求及降分录取阶段工作安排
日期 |
时间 |
工作内容 |
12月5~6日 |
符合征求志愿报名条件的考生,按规定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征求志愿。 | |
12月7日 |
8:30-17:00 |
网上征求志愿考生到所在市、县(区)招办确认,征求考生志愿结束。 |
12月8日 |
12:00前 |
数据准备 |
17:00 |
专升本、高起专网上征求志愿考生投档。 | |
12月9日 |
8:30 |
院校下载专升本、高起专网上征求志愿考生档案。 |
15:00前 |
院校上载征求志愿考生预录取结果,退回未录取考生档案。 | |
17:00前 |
网上核对计划,院校上载录取方案。 | |
17:00 |
专升本、高起专院校降分志愿投档。 | |
12月10日 |
8:30 |
院校下载专升本、高起专院校降分志愿投档考生档案。 |
11:30前 |
院校上载专升本、高起专院校降分志愿预录取结果,退回未录取考生档案。 | |
15:00前 |
院校上报专升本、高起专征求、降分志愿选择性计划拟录取名单。 | |
17:00 |
专升本、高起专征求、降分志愿选择性计划投档。 | |
12月11日 |
8:30 |
院校下载专升本、高起专征求、降分志愿选择性计划考生档案。 |
15:00前 |
院校上载专升本、高起专降分志愿选择性计划考生预录取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