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监考守则(暂行)
导读:吉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监考守则(暂行),监考人员必须是教师或管理人员,年终考核合格者,并要求工作认真负责,严守纪律,秉公执法。
条 监考人员必须是教师或管理人员,年终考核合格者,并要求工作认真负责,严守纪律,秉公执法。
第二条 每个30人的标准考场要配2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考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条 监考人员于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考点,对考场进行清查,认真核对考生的准考证、学生证,组织考生按指定座位入座。在开考前要宣布考试规则和有关注意事项,对考生进行必要的考试纪律教育。
第四条 监考人员应对试题袋当众验封后拆启试题,核对试卷的考试课程、专业、年级准确无误后,再分发试卷。试卷分发后,清点考生人数,准确填写吉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考场记录单,一式两份,办学单位留一份,报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一份。
第五条 监考人员要监守岗位,不准做与考试无关的任何事情,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将多余的试卷传出考场,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
第六条 监考人员不得对试卷的答案内容做任何解释,不得以任何方式对考生进行提醒或示意。考生对考题有疑问或字迹模糊不清进行询问时,应予以当众答复。
第七条 监考人员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发现考生有违纪行为,应坚决制止,并当场向本人和全体考生宣布处理结果,如实填写考生违纪单。
第八条 监考人员要严格掌握考试时间,不准拖延,考试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退出考场。收好答卷,核准卷数,按考号顺序进行装订或按规定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