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09年成人高考报名考生须知
1、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报名时间是8月20日至8月31日。
2、考试时间为10月17日和18日。
3、录取时间为2009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
4、以普通高校名称公布的成人招生计划录取后就读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学院。
5、报名时考生要认真核对录入的信息,并签字确认。省招办不接受任何理由更改信息的要求。考生签字确认的报名信息,如姓名、民族、身份证号、毕业学校、报考科类等将作为教育部学籍注册的依据。专升本考生的信息如与已注册的大专学历信息不相符,按违规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6、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要协助考区招办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对毕业信息,专科毕业证书在网上没有注册的不准报考。
对不能确认的毕业证书,经省教育厅高教处认定后决定能否报考。假毕业证收缴销毁。
7、符合学历等报名条件报考医学类的考生,要遵守:“对于不具备医学类报名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其慎重报考”的规定。要求报名的考生签字认可此规定后方可报名。
8、成人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专升本,必须持所在成人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报考。学校函授站(点)出具的证明无效。
9、报名时考生要认真阅读青海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考生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等,与考区招办要签定《诚信考试承诺书》。在报名考试中违纪舞弊的考生,国家考试中心将收录到“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全国招生院校录取、用人单位录用的诚信信息依据。
10、考生在那个考区招办报名,在那个考区招办领取《准考证》,并在考区招办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领取考试成绩单,考生请妥善保管《准考证》。
11、在报名时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或单位的意见按公布的学校招生计划及专业目录中选择学校及专业,志愿限报一个,必须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12、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进考场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参加考试。
13、考生应讲诚信并服从监考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履行职责,遵守“考场规则”。
14、录取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对于生源充足的专业,学校提出增加专业计划的申请,按生源成绩顺序录取。对于招生学校生源不足,开不了班的专业,学校提出申请,撤销招生计划,生源由省招办进行调剂录取。调剂的原则是,服从调剂的,按考生所报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进行调剂,层次不同或考试科目不相同专业之间不能调剂。不服从调剂的,按放弃录取处理。
15、考生录取后,由招生学校按考生报名信息地址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后由于工作特殊原因要求转学、转专业属于学校学籍管理范围,应向招生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厅高教处)提出申请。
16、新生入学报到时要使用网上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核查报到新生的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
对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被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17、录取阶段,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2、考试时间为10月17日和18日。
3、录取时间为2009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
4、以普通高校名称公布的成人招生计划录取后就读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学院。
5、报名时考生要认真核对录入的信息,并签字确认。省招办不接受任何理由更改信息的要求。考生签字确认的报名信息,如姓名、民族、身份证号、毕业学校、报考科类等将作为教育部学籍注册的依据。专升本考生的信息如与已注册的大专学历信息不相符,按违规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6、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要协助考区招办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对毕业信息,专科毕业证书在网上没有注册的不准报考。
对不能确认的毕业证书,经省教育厅高教处认定后决定能否报考。假毕业证收缴销毁。
7、符合学历等报名条件报考医学类的考生,要遵守:“对于不具备医学类报名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其慎重报考”的规定。要求报名的考生签字认可此规定后方可报名。
8、成人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专升本,必须持所在成人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报考。学校函授站(点)出具的证明无效。
9、报名时考生要认真阅读青海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考生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等,与考区招办要签定《诚信考试承诺书》。在报名考试中违纪舞弊的考生,国家考试中心将收录到“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全国招生院校录取、用人单位录用的诚信信息依据。
10、考生在那个考区招办报名,在那个考区招办领取《准考证》,并在考区招办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领取考试成绩单,考生请妥善保管《准考证》。
11、在报名时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或单位的意见按公布的学校招生计划及专业目录中选择学校及专业,志愿限报一个,必须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12、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进考场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参加考试。
13、考生应讲诚信并服从监考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履行职责,遵守“考场规则”。
14、录取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对于生源充足的专业,学校提出增加专业计划的申请,按生源成绩顺序录取。对于招生学校生源不足,开不了班的专业,学校提出申请,撤销招生计划,生源由省招办进行调剂录取。调剂的原则是,服从调剂的,按考生所报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进行调剂,层次不同或考试科目不相同专业之间不能调剂。不服从调剂的,按放弃录取处理。
15、考生录取后,由招生学校按考生报名信息地址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后由于工作特殊原因要求转学、转专业属于学校学籍管理范围,应向招生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厅高教处)提出申请。
16、新生入学报到时要使用网上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核查报到新生的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
对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被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17、录取阶段,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