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泰安市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为做好今年的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2009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招委[2009]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今年我市的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验工作。要完全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2009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招委[2009]9号)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准进行现场照相和信息确认。现场照相和信息确认时,一定要审验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异地就业人员,在进行信息确认时必须出具所在企业和单位的劳资或人事部门的证明。各县市区招办要留存异地就业报名人员的报考证明,并将复印件于报名结束后交市招办。
二、认真做好符合照顾政策考生的审查,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各县市区招办于报名结束后将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及有关证件复印件交市招办。
三、各县市区招办必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山东省2009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招委[2009]9号)的有关规定,做好成人高校招生的各项工作。做好准备工作,确保现场确认顺利进行;严格执行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8月11日至8月25日,现场照相和确认信息时间为8月27日至9月6日,考试时间为10月17日和18日;加强宣传工作,将国家政策宣传到每位考生;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
二〇〇九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