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
五、成绩考核与答辩
1、答辩
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各个办学院(部)、教学点和函授站要组织答辩,以检查学生是否达到了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
(1)答辩委员会组成
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各办学院部、教学点和函授站要成立答辩委员会,组织并主持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至7名专家组成。如果需要答辩的学生很多,可以在答辩委员会下成立几个答辩小组,具体负责答辩工作。
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由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不得参加对自己学生的答辩工作。
(2)答辩工作程序和要求
①答辩小组组长宣布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开始,并宣布答辩小组成员名单。
②答辩人报告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内容。
③答辩小组提问,答辩人就所提问题进行回答
④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情况等确定成绩,写出评语。
2、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1)采用五级记分制评定成绩:(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的比例一般控制在20%以内。学生的总成绩由指导教师和答辩委员会的评分组成,分别占40%和60%。
(2)在评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时,指导教师和答辩委员会要做到实事求是,不以印象为准,不以指导教师的声望作为评定学生成绩的依据。评分时既要看学生的论文(设计)本身,也要考虑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中的实际表现。对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应予以充分的注意。
(3)评分标准应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①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的表现,即工作是否努力,态度是否认真,是否遵守各项纪律,表现是否出色。
②能否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的各项任务,表现出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③论文(设计)是否立论正确,理论分析透彻,解决问题方案恰当,结论正确,是否有创见性,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如何。
④论文(设计)中是否使用概念正确,语言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栏目齐全,书写工整。
⑤论文是否写作格式规范,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制作上是否规范,是否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⑥原始数据搜集是否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是否准确可靠,能否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⑦在答辩中,能否简明和正确地阐述论文(设计)中的主要内容,准确深入地回答主要问题,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六、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
1、管理总则
全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由继续教育学院、各教学院部(或教学点、函授站)、指导教师分级落实完成。
2、继续教育学院职责
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全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的宏观组织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
①制定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规定。
②负责全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抽查、检查、评估和总结。
③组织全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教学研究和改革。
3、院部职责
各个办学院(部)及教学点、函授站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过程管理。主要职责为:
①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和部署,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拟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
②对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动员,组织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为学生指定合适的指导教师。
③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抓好题目审查、过程检查、答辩检查等各个环节。
④成立答辩委员会和各专业答辩小组,组织答辩工作。
⑤进行本系(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将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汇总并归档。
4、工作程序
毕业论文(设计)时间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
5、文档管理
①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落实后,各个办学院部要将自己及教学点和函授站各专业的情况汇总,上报继续教育学院。
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各个办学院部要将自己及教学点和函授站各专业的情况汇总后报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备案。
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个办学院部要将自己及教学点和函授站各专业的情况进行自评和总结。并将自评结果和总结报告以书面形式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存档。
④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各办学院部要将毕业论文(设计)收交院部资料室保存,保存期一般为三年,论文应长期保存。
七、附则
1、本规定是对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一般性要求。
2、各办学单位应在本规定基础上根据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