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课程免修、免试、先修、重修实施细则
中国海洋大学关于成人高等教育课程免修、免试、先修、重修实施细则
为规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课程免修、免试、先修、重修工作,加强成人教育教学管理,现将具体实施细则规定如下:
一、课程免修、免试规定
1、取得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的课程在相同学历层次内可免修、免试;
2、复学、转学的学生原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及格以上,并达到本校教学要求的课程可免修、免试;
3、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原所学课程考核成绩及格以上,并达到本校教学要求的,在相同学历层次内可免修、免试;
4、非英语类专业学生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以上者可免修、免试大学英语课程;
5、非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修、免试同科目计算机类课程;
6、取得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证书者,可免修、免试相同考试科目;
7、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者,原所学课程考核成绩及格以上,并与专升本课程相同的,可申请免修但不免试;
8、其他达到教学要求的情况,经院系同意,分管负责人签章,教学管理部认定,可免修、免试相同科目。
以上所有证书及成绩五年内有效(证书时间从填发日期算起,成绩时间从取得日期算起)。免修、免试课程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所设课程总门次的30%。
二、课程先修规定
1、根据教学计划按有关规定经批准取得免修、免试资格课程者可申请先修免修、免试相同门数的课程。有“作弊”、“替考”记录者不得申请先修。
2、先修课程原则上应跟随本专业上一年级修学、考核。如跨专业修学,该课程的教学大纲内容应基本一致,并由学生学籍所在专业与修学课程所在专业负责人同意。
3、所选先修课程,不能与学籍所在班当学期修学课程开课时间冲突。
4、先修课程必须是本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并符合课程设置的先修后续关系。
三、课程重修规定
1、期末考核不及格,经正常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须重修;
2、旷考课程须重修;
3、因缺勤30%取消考核资格的课程须重修;
4、重修课程原则上应跟随本专业下一年级修学。如跨专业修学,该课程的教学大纲内容应基本一致。
5、重修课程只能参加毕业前大补考。
四、审批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于每学期开学15个工作日内填写申请表,交给班主任。
2、院系审批。班主任收齐后,由单位教学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继续教育学院。
3、继续教育学院审定。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部根据该实施细则及院系意见确定名单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