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设计(论文)实施方案
为落实“滨州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各专业教学计划,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滨州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各专业教学计划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的规定及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滨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立毕业生实践环节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和部署毕业集中实践环节工作计划,制定和解释有关规定;
2、审核各教学点毕业集中实践环节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和资格;
3、审核各教学点毕业集中实践环节社会实践指导教师、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和答辩教师资格;
4、对各教学点毕业集中实践环节社会实践指导教师、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答辩教师进行培训;
5、负责对教学点各专业集中实践环节进行指导,对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过程进行指导,对社会实践成绩进行复审。
(二)各教学点成立毕业集中实践环节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教学点毕业集中实践环节工作的领导。毕业集中实践环节领导小组由各教学点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专(兼)职教师3至5人组成。毕业集中实践环节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学校毕业集中实践环节指导委员会的部署和安排,制定实施本教学点有关毕业集中实践环节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
2、聘请符合条件的教师指导毕业生的社会实践调查和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
3、检查、监控、指导写作和答辩过程,对调查报告、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初审,评定成绩;
4、将毕业集中实践环节材料和初评成绩单上报滨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二、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及答辩时间安排如下:
1、寒暑假前做好下学期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准备工作;
2、开学后二周内,各教学点上报本学期参加毕业实践环节的学员人数和指导教师名单,上交毕业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3、第三周,各教学点对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进行统一集中辅导,指导教师与学员见面,对学生进行专题讲解,做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
4、第四~五周,搜集资料,确定选题,完成写作提纲(或开题报告);
5、第六~七周,完成论文(设计)初稿;
6、第八~九周,完成论文(设计)二稿;
7、第十~十一周,完成论文(设计)三稿及打印稿,装订材料;
8、第十二~十三周,各教学点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后,将毕业集中实践所有材料及成绩单上交学校;
9、第十四~十五周,学校对各教学点上交的材料全面复审。复审意见须具体、全面、有针对性,社会实践的复审意见不少于30字,论文(设计)复审意见不少于60字;
10、第十六周,学校将复审过关的材料进行终审。终审不合格的毕业作业,随下一届学员重做。
三、基本要求
1、社会实践时间安排参见《滨州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设计(论文)实施意见》第二部分。
2、对每位毕业生的论文进行分阶段指导,本科不少于4次(教育管理本科要求5次),专科不少于3次。各教学点要严把质量关,保证毕业集中实践环节过程、形式、内容的规范。
3、毕业集中实践环节所有材料均须用中性笔或钢笔书写,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