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У- ˸߿˸߿

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成人高考>成考报考>成考政策

青岛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函授、夜大学考勤管理规定

2011年3月8日来源:青岛理工大学
导读:青岛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函授、夜大学考勤管理规定,为加强函授、夜大学教学过程管理,保证各教学环节的顺利完成,提高成人教育办学质量,作如下规定。

  为加强函授、夜大学教学过程管理,保证各教学环节的顺利完成,提高成人教育办学质量,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校上课,不得缺课、迟到或早退。
  二、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凡因公、因病不能到校上课或面授的学生,须当面向班主任提交请假证明(事假需单位证明,病假需县级以上医疗部门证明),病假可由别人代交证明。请假证明要用16开稿纸规范的写清专业班级、姓名、请假的起止时间及请假的原因。函授学生可以用信函形式请假,证明必须与前述相同。凡无证明而不到校上课、面授或上课期间提前离校者均视为旷课。
  三、每位任课教师应根据所教课程的具体情况对学生的上课、实验、作业进行登记,并在期末考试中体现。函授学生的作业按《青岛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教育作业管理规定》执行。
  四、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凡因公、因病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在考前向各院系提交单位证明或县级以上医疗部门证明,可按缓考处理。无任何证明而不参加考试者,以旷考处理。
  五、一学期旷课学时数超过总学时数的十分之一者,应令其退学;请假缺课累计超过总学时数的二分之一者,应申请休学。请假缺课累计超过总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夜大学生出勤分以“0”分记,期末必须参加水平考试:函授学生仍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勤分的计算办法:(出勤次数÷应出勤次数)x出勤满分,不保留小数位,四舍五入。

  推荐新闻:
  
青岛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青岛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关于学分制实施条例(试行)
  青岛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第二学历教育管理暂行规定

  更多成考信息请访问:考试大成人高考网收藏本站成考网校成考论坛


γרҵ ʦ ԭ/Żݼ
() ˾ 150 / 150
Ӣ() Monica 150 / 150
ѧ() 150 / 150
ѧ() ֥ 150 / 150
ѧ(ר) ŷ 150 / 150
Ӣ(ר) Monica 150 / 150
ߵѧ(һ)(ר) 150 / 150
ߵѧ()(ר) ֥ 150 / 150
γ
-ѧ(ʷƾ)
ʦ
Monicaʦ
ר-ѧ
ŷʦ

ײͰרVIP/VIP++ģ)

ײƣ1Ŀ
2ǰ2
3ѧһα

׷1
2γ̽+μ+ƶ

ȵƼ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