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简章
四、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见专升本考试时间表)。
(二)高起专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理科两种试卷;外语只开考英语,不开考其他语种。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在高起专三门统考科目基础上,理科类增加“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增加“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三)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他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成人高校进行专业加试必须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和教育部编制的院校招生计划中注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加试的具体事宜由考生直接与本人所报志愿的学校联系。
(四)所有统考科目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考生进入主、客观分卷考试的考场时,除带好自己的答题用具外,还应带2B铅笔、橡皮、铅笔刀和垫纸板。
(五)考试时间:201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时间为10月17、18两日。
统考科目时间安排见下表。
1.专升本考试时间表
科类 |
科类代码 |
10月16日(星期六) |
10月17日(星期日) | |
9:00~11:30 |
14:30~17:00 |
9:00~11:30 | ||
文史、外语、中医类 |
11 |
政治 |
英语 |
大学语文 |
艺术类 |
12 |
政治 |
英语 |
艺术概论 |
理工类 |
13 |
政治 |
英语 |
高等数学(一) |
经济管理类 |
14 |
政治 |
英语 |
高等数学(二) |
法学类 |
15 |
政治 |
英语 |
民法 |
教育学类(含教育类、体育教育类) |
16 |
政治 |
英语 |
教育理论 |
农学类 |
17 |
政治 |
英语 |
生态学基础 |
医学类 |
18 |
政治 |
英语 |
医学综合 |
说明:文史、外语、中医类,报考时为同一科类代码,录取时分别划线。
2.高起本考试时间表
科类 |
科类代码 |
10月16日(星期六) |
10月17日(星期日) | ||
9:00~11:00 |
14:30~16:30 |
9:00~11:00 |
14:30~16:30 | ||
文史类 |
41 |
语文 |
数学(文) |
英语 |
史地 |
外语(文) |
42 |
语文 |
数学(文) |
英语 |
史地 |
艺术(文) |
43 |
语文 |
数学(文) |
英语 |
史地 |
体育(文) |
44 |
语文 |
数学(文) |
英语 |
史地 |
理工类 |
45 |
语文 |
数学(理) |
英语 |
理化 |
外语(理) |
46 |
语文 |
数学(理) |
英语 |
理化 |
艺术(理) |
47 |
语文 |
数学(理) |
英语 |
理化 |
体育(理) |
48 |
语文 |
数学(理) |
英语 |
理化 |
说明: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专业外)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参考。没有数学成绩者不予录取。按文、理、外等普通类录取时,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3.高起专考试时间表
科类 |
科类代码 |
10月16日(星期六) |
10月17日(星期日) | |
9:00~11:00 |
14:30~16:30 |
9:00~11:00 | ||
文史类 |
51 |
语文 |
数学(文) |
英语 |
外语(文) |
52 |
语文 |
数学(文) |
英语 |
艺术(文) |
53 |
语文 |
数学(文) |
英语 |
体育(文) |
54 |
语文 |
数学(文) |
英语 |
理工类 |
55 |
语文 |
数学(理) |
英语 |
外语(理) |
56 |
语文 |
数学(理) |
英语 |
艺术(理) |
57 |
语文 |
数学(理) |
英语 |
体育(理) |
58 |
语文 |
数学(理) |
英语 |
说明: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专业外)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参考。没有数学成绩者不予录取。按文、理、外等普通类录取时,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五、阅卷、登分、通知考生成绩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阅卷、登分工作由各省统一组织,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
六、录取
(一)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二)录取的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委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基本要求,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我省的招生规模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起本、高起专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控制分数线的70%。
(三)录取时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原则上根据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依照考生志愿顺序,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向学校投档。
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到划定的分数线的基础上,由学校按照加试的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除艺术、体育类考生外,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在加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向学校投档,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择优录取。
七、照顾政策
(一)免试入学
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省招考中心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
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招考中心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具体办法参照《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招考成字[2010]2号)文件。
4、山西省成人本专科第二专业学历考生经本人申请,省招考中心审核,招生学校测试,可以入学就读。具体办法参照《关于开展山西省成人本专科第二专业学历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晋招考成[2010]6号)文件。
5、成人中专学校推荐的毕业生免试进入成人高校专科层次对口专业学习,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二)录取照顾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市(地级市)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省直各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单位在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者(1985年12月31日前出生)。
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确认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同时将《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对象登记表》交与确认点。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4.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在上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不得超过20分。
八、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有关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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