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第三章 报 名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6.报考煤炭企业职工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一线工作五年以上、或担任区队长、班组长及技术骨干、或获得过县团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条件,选报煤炭工程类单独招生专业志愿。
7.报考专升本免试教育的退役士兵或下基层服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服义务兵役退役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选报面向社会招生的专业志愿。
第九条 报名考试地点: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第十条 2010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过程分为网报阶段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一)报名办法和要求:
网报阶段:考生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了解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政策和规定,查询学校招生计划、各市(区)招办报名信息确认点及值班电话。
考生进入“成人高考报名”网页,按照提示和要求,准确输入考生基本信息及志愿信息;选择报名信息确认点;核对输入的信息无误后提交;将系统给出的网报号准确记录,完成网报过程。
考生应按照专业对口、服从工作需要的原则,在网上准确填写《陕西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二、三志愿可填报相应的本科院校外,四、五志愿还可以填报相同科类的高起专院校;专业志愿中设计有“愿服从相同科类专业调剂”栏,愿服从者填写,不愿服从者不填写。因报考院校及专业代码填写错误导致影响录取的考生,责任自负。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阶段:报考各类成人高校的考生,持身份证和相关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在规定的日期内到报名信息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缴费、摄像及报名登记表复核签字等手续。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1.报考各类成人高校的考生,在报名确认时必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报名确认时应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的真实有效性由考生自己负责。
3.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到所在县(区)招办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报名确认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由县(区)招办进行资格审核。
4.报考煤炭企业职工单独招生的考生,报名确认时需提供单位有效证明(盖章)或获奖证书原件。
5.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报名确认时须提供有关获奖证书及表彰决定文书原件及复印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运动员还须出具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的运动成绩证明。由市(区)、县(区)招办审核,逾期未缴验有关证件和办理手续的,不予承认。
6.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到市(区)招办办理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手续。报名确认时,退役士兵和下基层服务人员须持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国家及地方相应政府部门颁发的“下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他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持身份证、获奖证书及表彰决定文书原件和复印件,运动员还须出具省体育局人事部门的《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各市(区)招办应认真审查照顾和免试类考生资格并与报名信息进行核对,严禁弄虚作假。报名结束后,按要求将照顾类和免试类考生分类造册,名册与相关考生证书原件上报省招办。
(二)网报时间:8月15日至8月30日;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时间:9月1日至9月10日,逾期不再办理。
第十一条 各市(区)、县(区)招办组织成人高校招生确认报名信息的工作流程为:考生向报名确认点提供自己的网报号,报名确认点查看考生信息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缴费;领取《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信封等,现场填写;对考生用数码摄像机进行现场摄像;各项数字化信息和图像信息即刻合成,打印出含有考生照片、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的报名登记表,经考生本人核查后签字确认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上相关内容,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大专毕业证复印件(专升本考生)、医学门类专业考生资格证书复印件、符合照顾或免试政策的考生材料复印件、煤炭企业单位证明原件或获奖证书复印件。《考生报名登记表》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分别按科类及准考证号顺序整理,由各市(区)招办保存备查。
各市(区)招办负责核查、汇总本市(区)考生报名信息,根据准考证号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试场(标准试场30人),打印考生准考证、试场编排表、试场考生照片存根等,寄发考生准考证。考生报名信息库,试场编排库及试场编排表等9月15日报送省招办。
报名信息的采集、报送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省招办按报名信息制作考生条形码,在考试前随试题一起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