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1年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
我省2011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考试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计划
1.2011年专升本计划共5070名。
2.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招生计划列入各校本年度总体招生计划,所需经费列入学校预算,省属高校按学生人数增加财政拨款。如遇合格生源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转入高考统一招生。
二、报名
1.报考条件:
浙江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所学专业与选拔专业相同或相近;
(3)已通过CET-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艺术、体育类专业除外)及以上考试;专科专业为英语专业的考生无须通过CET-3级考试;
(4)身体健康,符合专业报考要求;
(5)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含)以上处分,且没有考试作弊记录者。
2.报名办法
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分报名信息输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两个阶段进行。
(1)符合条件的学生于3月20日至24日期间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进入报名系统界面,按照报名系统界面提示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取得注册号。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以真实身份上网登记注册,真实、准确填写提交各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
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于3月26日至28日到现所在学校,凭注册号办理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在《浙江省201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需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考生身份证复印件,CET-3级考试证书(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证书)复印件,并现场拍摄考生电子照片,缴纳报考费(110元/人)。
考生所在学校负责报名条件资格审查,打印《浙江省201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在考生核对签字确认后,签署学校审查结论、加盖公章,并在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确认。
3.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
三、考试
1.考试科目为基础课和综合课两门。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基础课中的《高等数学》、《大学语文与写作》、《管理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工程(2+2)专业的两门课程均实行联考,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各科目考试大纲要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其余课程分别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特点单独命题,单独考试。
3.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17日,具体时间详见下表:
日期 |
4月17日(星期日) |
上午( 9﹕00—11﹕30) |
基础课 |
下午(14﹕00—16﹕30) |
综合课 |
艺术、体育类综合课考试时间可规定为3小时,具体由招生院校确定。
4.准考证号码由12位数字组成,前2位为招生年份,第3—6位为招生院校代号,第7—8位为招生专业代码,后4位为顺序号。
5.考试地点设在各招生院校内。考生于4月16日到所报考院校领取准考证和熟悉考场。
6.考试管理工作参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务管理规程》执行。
7.各招生院校于4月27日在本校网站公布成绩,供考生本人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向报考院校申请查卷。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
四、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由招生院校负责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招生院校须事先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具体录取规则,按规则择优录取。
3.在校期间CET-4级成绩在425分(含)以上或获得省大学生科技竞赛、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者,招生院校可根据本校情况酌情加分,但所加分数累计不能超过10分,具体办法由招生院校制定,并于报名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4.生源不足的专业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报考人数的70%以内。招生院校如愿意接收报考其它院校相同专业考生,可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统一调剂。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计划和考生成绩确定并公布调剂要求,网上征求考生志愿后按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5.招生院校确定录取名单后,须于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结果须于6月底前在招生院校网站上公布。
6.录取通知书于6月寄出,由招生院校寄给考生所在学校招生办,再由学校转交考生本人。
五、教学组织与管理
1.学制、学费、文凭、户粮关系及就业。
普通高校专升本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两年(注明三年制的除外)。学费按普通公办生收取,收费标准按照物价局的规定执行。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粮迁移手续。毕业后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毕业后享受国家普通本科毕业生待遇。
2.新生在9月初入学。新生报到时,必须交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原件,届时未拿到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我院备案。
4.专升本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
六、其它
1.报名考试费由考生所在学校收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考点学校考试费由我院按比例拨付。
2.《浙江省201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浙江省201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花名册》由考生所在学校整理后于3月31日前送交招生院校。
3.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组建并密封后,寄送招生院校招生办。档案材料组成:考生中学及大专学习期间的档案。
4.联考科目考试大纲可在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其余科目考试大纲及指导用书请到各招生院校网站下载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