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2008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学习形式、学制、授课地点
专业 |
层次 |
学习形式 |
学制 |
授课地点 |
表 演 |
高起本 |
业余 |
五年 |
复兴校区 |
广播电视编导 |
高起本 |
业余 |
五年 |
复兴校区 |
导 演 |
专升本 |
业余 |
三年 |
复兴校区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与服装设计方向) |
专升本 |
业余 |
三年 |
华山路校区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书法艺术方向) |
专升本 |
业余 |
三年 |
复兴校区 |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 |
专升本 |
业余 |
三年 |
复兴校区 |
表演(喜剧与滑稽艺术方向) |
专升本 |
业余 |
三年 |
复兴校区 |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剧导演及电视节目编导方向) |
专升本 |
业余 |
三年 |
复兴校区 |
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方向) |
专升本 |
业余 |
三年 |
华山路校区 |
公共事业管理(创意管理方向) |
专升本 |
业余 |
三年 |
华山路校区 |
表演(舞蹈艺术) |
专升本 |
业余 |
三年 |
莲花路校区 |
舞蹈表演(含影视表演艺术方向) |
专科 |
业余 |
三年 |
莲花路校区 |
文化事业管理(艺术管理方向) |
专科 |
业余 |
三年 |
华山路校区 |
人物形象设计 |
专科 |
业余 |
三年 |
复兴校区 |
说明:
1、高起本专业与专升本导演专业为业余学习形式,但采取白天集中式学习方式,被录取后的学生需安排好工作。
2、华山路校区:华山路630号、复兴校区:复兴中路1464号、莲花路校区:莲花路211号
终上课地点以录取后通知为准。
3、招生名额:高起本50名,专升本180名,专科70名。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针对各学历层次所需具备条件:
高起本、专科: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者;
专升本: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大专学历。
三、报名方法与日期
全国各省市考生按规定时间到上海戏剧学院办理专业和文化考试报名手续,取得考试资格。
所有考试全部在上海进行,具体考场及时间由本院统筹安排。文化与专业考试一律在上海办理报名,参加上海考区的全国统一成人高等教育入学考试。
网上预报名时间:8月12日——8月18日;网址:www.shmeea.edu.cn
现场确认报名时间:8月21日—8月25日8:30---16:00
现场确认报名地点: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630号、延安西路355号)图书馆二楼
报名者在现场确认报名时需携带办理以下各件:
1.高中(或同等学历)学历证明(报考专科、高起本),专科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专升本);
2.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自带一寸报名照两张;
3.现场统一拍摄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考试专用数码照片;
4.缴纳专业考试报名费、初试费、复试费共200元,文化考试费用根据上海成人高等教育考试统一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以上各件在现场确认报名时一次备齐交成教招生办。经审核同意后,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凭专业考试准考证在规定日期到本院成教招生办公室(系部综合办公楼103室)领取文化考试准考证。
四、考试
(一)文化考试时间:10月11、12日考试地点:由考试院在上海统一安排,具体见准考证。
文化考试科目:
报考层次 |
所考科目 |
备注 |
高中起点专科 |
语文、外语、数学 |
数学不计入总分 |
高中起点本科 |
语文、外语、史地、数学 |
数学不计入总分 |
专科起点本科 |
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
(二)专业考试时间:2008年10月18日——10月19日考试地点:上海戏剧学院
专业考试科目:
专业 |
初试科目 |
复试科目 |
备注 |
表 演 |
1.朗诵(自备寓言、散文或故事)2 .演唱(自备歌曲)3.形体(自备) |
1.表演(即兴表演)2.朗诵(即兴)3.演唱(自备歌曲)4.形体5.面试(综合素质) |
1.考生一律着平底鞋参加考试 2.女生一律不允许化妆、不允许着裙装 |
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事业管理 |
评论(笔试) |
艺术特长展示 |
|
广播电视编导 |
命题导演创作 |
1.故事写作(笔试)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与服装设计方向) |
写生 |
1.命题创作2.面试 |
|
人物形象设计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书法艺术方向) |
命题作品创作 |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
|
导演 |
才艺展示 |
1.命题小品2.评论3.综合知识测试 |
|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 |
故事讲述 |
1.主持能力测试 |
|
表演(喜剧与滑稽艺术方向) |
1.唱歌2.小品 3.讲故事4.形体展示 |
1.方言模仿2.命题小品3.唱歌 4.戏曲表演5.笑话片断 |
|
舞蹈表演 |
基本功 |
自编舞蹈 |
|
表演(舞蹈艺术方向) |
自编舞蹈 |
命题编舞 |
五、录取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分数线上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名次并参照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六、收费标准
舞蹈表演、表演(舞蹈艺术方向)、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事业管理专业学生每学年学费为4800元,其它专业学生每学年交纳学费8000元,教材费、观摩费由本人自理。
公共事业管理、文化艺术管理、舞蹈专业不收取材料费;另根据自愿原则表演(高起本)专业每学年收取材料费1000元,其余专业一次性收取材料费2000元,该费用主要用于代办教学实践环节个人材料消耗,毕业前结算,多退少补。
本院地址:上海市华山路630号(或延安西路355号)邮政编码:200040
公交线路(公交车):71、57、127、202、925、01、37(延安西路355号)
548、113、506、48(华山路630号)
咨询招生事宜:电话021-62486374、021-64332891、021-62493132、
上海戏剧学院网址://www.st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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