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2008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为深入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高等学校招生行为,保证高等学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座落在风景秀丽的紫金山麓,玄武湖畔的南京林业大学,是一所中央与江苏省共建并以地方管理为主,以生态环境建设和生物资源培育、保护与开发利用为特色,理、工、农、文、管、经等学科协调发展,若干优势领域国际领先,整体实力和办学水平位居国内同类高校前列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设有16个院部,37个系。学校现有4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授予点、30个博士点,49个硕士点;现有专任教师11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外聘院士6名,博士生导师98名,具有正高职称130人,副高职称280人。在校各类学生21000余人。学校在举办普通本科、专科及研究生教育的同时将成人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总体规划,使各类成人教育已形成多规格、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体系。学校的成人教育,充分依托本校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完善的设备条件,始终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办学实效放在首位,努力体现成人教育特色,赢得了较高的社会声誉。曾先后获得中央7个部委授予的全国职工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林业行业关键岗位培训先进单位和全国林业系统成人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园林、交通运输两个专业还被江苏省教育厅列入建设的成人高等教育特色专业。
二、招生计划
南京林业大学2008年计划招收成人高等教育学生1300人,其中本科计划900人、专科400人。从2008年开始,我校已不向社会招收全日制脱产班。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南京林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网站(//www.nljy.net)查询。
三、报考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报名时间:约在8月中下旬,具体报名时间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考试时间:10月13-14日
四、录取原则
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计算机网上录取工作。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
录取工作一般在11月15日开始,12底前结束。
五、收费标准
2008年收费标准暂未定。
六、组织机构
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纪委、监察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则由校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5427387 85427391
传真:025-85427387
电子邮箱:jjyb@njfu.edu.cn
校址: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159号
邮编:210037
八、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解释权在南京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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