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学校创建于1945年,1960年被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
学校有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等11种专业学位授予权;设有86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万余人。
我校于1958年经教育部批准创办成人高等教育,1988年成立成人教育学院,2008年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统管全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工作。学院位于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现有成人高等教育在籍学生近2万人。
多年来,合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秉承“依托学校、发挥优势,构建学习型社会的教育平台;面向社会、服务大众,满足高等教育的多样化需求”的办学理念和“面向社会、适应市场、发挥优势、办出特色”的办学指导思想,确立了“适应需求、整合资源、加强管理、保证质量”的办学方针,按照“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四个方面协调发展的原则,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办学格局,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2015年我校在安徽、福建、河南、广东、新疆等五个省(区)招收成人高等教育业余(夜大)、函授学生。
一、培养目标及待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各类学习形式的本、专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对于专升本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将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范围(见附表)
三、招生对象
1、专 科:社会各类人员均可报考(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除外)。
2、专升本:(1)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2)普通高校、成人高校2016年春季毕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2016年春季专科毕业生证明》报考“专升本”,但入学报到时,必须交验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否则无法取得学籍。
四、报名办法及报名时间
凡在安徽省报考我校业余(夜大)、函授的考生,请于2015年8月25日-9月1日登录安徽省成人高校招生网(http://link.233.com/19817),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9月9日-9月13日到当地招办现场确认。报考我校省外函授站学习的考生按所在省招生部门规定的时间、方式报名。
网上报名填写的“通讯地址”用于邮寄录取通知书,必须准确无误,且不能超过20个汉字;“联系电话”须保证稳定和畅通,以便于联络。
五、考试日期和考试科目
全国成人高考的统一考试日期为2015年10月24日-10月25日(以官方公布为准),考试科目见下表:
六、学习形式和学习时间
1、业余(夜大)授课时间安排在工作日的晚上,授课地点在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
2、函授以自学和面授辅导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教学,每学期根据教学计划由合肥工业大学各函授站安排面授时间。合肥函授站面授地点在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每学期集中面授一次。
七、录取办法和录取原则
1、录取时间:2015年12月(具体时间视考生所在省投档时间而定)。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查询录取信息。
2、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我校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一律不收旁听生、试读生和跟读生。
3、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由学校统一调剂使用招生计划;录取时根据达线情况,相同层次的各专业招生计划可相互调剂使用;所招专业不满15人,原则上不开班,学生可转入本校其他相近专业学习。
4、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凭我校发给的录取通知书,到指定地点或指定函授站报到。对于因故未能收到录取通知书者,可登录我院网站打印录取信息查询网页,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核实身份并办理报到手续。
八、收费标准 执行物价部门所核准的学费标准。
九、函授站联系方式
本简章的各项条款,若有与教育部及有关省教育厅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一律按教育部及有关省教育厅最新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学院网址:http://link.233.com/11608
学院地址: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合肥工业大学4号办公楼 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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