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15年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招生简章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是由河南省政府批准建立、在教育部备案、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的一所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843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现设有财经金融、经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外语旅游、信息管理、工艺美术、电子工程、技术科学等9个系和社科、体育2个教学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另设有河南省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1个,中韩国际联合办学点1个,中加国际联合办学1个,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联办举办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两个应用型本科专业。现有在校生20000余人。
2015年招生拟招专业: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工程造价、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等。
一、招生对象
1、凡具有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力的在职从业人员、社会青年、应届高中毕业生;
2、“资格生”;3、“二学历”人员
二、报名时间与程序
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分为两个阶段。
阶段:网上预报名,9月中下旬考生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heao.gov.cn),在网上预报名。
第二阶段:考生信息现场确认,9月下旬(以省招办公布的报名时间为准),完成照片信息采集。
三、考试时间、地点
10月中旬(详见考生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安排)。
四、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不分科类)
五、录取照顾政策(详见网址:http://link.233.com/13036)
(一)、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接受本科教育的考生,经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
(二)、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三)、2014年在我省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即资格生,今年报考成人高校免于统考直接参加成招录取。在进行网上报名时,报考科类必须与去年相同。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1、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3、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4、苏区县、山区县(市)、贫困县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省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5、少数民族考生。
6、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7、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模范)教师。
8、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者加20分投档。
六、学习方式
学生以自学为主,定期参加集中面授,面授时间一般安排在寒暑假,具体时间学院另行通知。
七、毕业生待遇
考生经入学考试录取后,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我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且加盖省教育厅专用钢印,并在网上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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