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理工学院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章程
宁夏理工学院2012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学校国标码:12544
学校全称:宁夏理工学院
学校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山水大道学院路1号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性质:国有民办高校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对象为统招入学的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二、培养模式
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通过相应的入学考试升入宁夏理工学院相同或相近的全日制本科专业学习,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按照本科阶段教学计划,学习2年,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
“专升本”招收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的同等待遇。
三、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范围
招生专业 |
招生 计划 |
专业 类别 |
招 收 专业范围 |
统考科目 |
专业基础课 推荐考试科目 |
会计学 |
18 |
文科、 理科 |
财务会计类各专业 |
大学英语 大学语文 |
财务会计, 会计学基础 |
应用化学 |
18 |
理科 |
化工技术类各专业 |
大学英语 高等数学 |
有机化学, 无机化学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
18 |
理科 |
机械设计制造类、自动化类、机电设备类各专业 |
大学英语 高等数学 |
自动化原理, 机械设计基础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8 |
理科 |
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 |
大学英语 高等数学 |
电路分析基础, 自动化原理 |
土木工程 |
18 |
理科 |
建筑设计类、土建施工类、城镇规划与管理类、工程管理类等相同或相近专业 |
大学英语 高等数学 |
工程制图, 建筑施工技术 |
四、录取
(1)“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领导下,由自治区考试院统一组织进行。
(2)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在合格考生达到宁夏考试院划定的专业录取资格线,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录取办法: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基本原则进行。
(4)录取审批:宁夏理工学院录取新生将按照录取规定程序,完成录取工作。录取名单经上报区考试院审定后,由学校发送录取通知书。
(5)录取通知:录取通知书于招生结束后三天内发放完毕。
新生持毕业证书、录取通知书、档案等在规定的日期内到我院报到入学。不按期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五、颁发学历证书
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考核及格或修满学分的准予毕业,并发给相应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内容按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予以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六、收费标准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按照宁夏理工学院当年入校的同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同等收费。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宁夏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952-2210016
网上咨询://www.nxist.com
网 址://www.nxist.com
地 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山水大道学院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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