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2010年招生简章
上海中医药大学原名上海中医学院,1956年创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批建立的4所中医学院之一。1993年12月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上海中医药大学;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专家组评审,我校被评为全国首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学校;2000年4月上海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并入我校;2003年除继续教育学院外,学校整体从徐汇区零陵路校区搬迁至浦东张江新校区。五十年来,学校形成了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港澳台生教育和留学生教育等培养高级中医药人才的教育体系,成为我国高等中医药医、教、研的重要基地之一。
学校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良好的实验条件和教学条件,还有5所附属医院作为重要的专业实习临床基地,其中直属附属医院有3所:龙华医院、曙光医院、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非直属医院有2所:普陀区中心医院、上海市中医医院。
学校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始于1960年(当时称为夜大学),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中医营养、公共事业管理、针灸推拿、医学美容技术等专业。成人学历教育制度严格,管理规范,质量保证,由学校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授课及实习实验指导。
2010年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
学历层次 |
学制 |
上课地点 |
备注 |
中药学 |
本科 |
5 |
A、B |
|
中医学 |
专升本 |
3 |
A、B |
限招相关专业 |
中药学 |
专升本 |
3 |
A、B |
限招相关专业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专升本 |
3 |
A、B、C |
限招相关专业 |
护理学 |
专升本 |
3 |
A、B、C、D |
限招护理大专 |
康复治疗学 |
专升本 |
3 |
A、B |
限招相关专业 |
营养学 |
专升本 |
3 |
A、B |
限招相关专业 |
护理 |
专科 |
4 |
A、B、C |
限招护理中专 |
中药 |
专科 |
4 |
A、B |
|
针灸推拿 |
专科 |
4 |
A、B |
|
针灸推拿(盲人) |
专科 |
4 |
E |
限招盲人 |
医学美容技术 |
专科 |
4 |
A |
注:
1.上课地点:
A.零陵路530号(上海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B.康梧路468号(康桥地区);
C.奉贤区奉浦开发区八字桥路626号(奉贤中专内);
D.虹口区新市北路1481号(上海市公共卫生学校内);
E.上海市宣化路3号。
2.招生录取人数不足30名不开班,学校将根据考生志愿进行调剂或校区间并班上课。
报名条件:
上海地区在职职工、从业和社会其他人员,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具有经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毕业证书,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按教育部文件,报考医学门类考生必须为上海地区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具有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报考护理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时间待定(往年是7月中旬);
2.现场确认:需携带好相关证件到报名地点进行拍照确认,时间待定;
3.报名地点:上海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零陵路530号(近宛平南路);
4.考生请直接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hmeea.edu.cn)报名。
考试科目:
层次 |
专业 |
考试科目 |
本科 |
中药学 |
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物理、化学) |
专升本 |
中医学 |
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 |
专科 |
护理 |
语文、数学、英语 |
2008、2009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专业 |
2008年分数线 |
2009年分数线 |
中药学(本科) |
175 |
182 |
中医学(专升本) |
237 |
219 |
中药学(专升本) |
237 |
219 |
中西医临床医学(专升本) |
212 |
212 |
护理学(专升本) |
212 |
212 |
康复治疗学(专升本) |
|
212 |
护理(专科) |
100 |
100 |
中药(专科) |
|
100 |
针灸推拿(专科) |
|
100 |
学费标准:
按市物价局制定的上海市成人高等教育学费规定执行,4000元/学年。
学习形式:
上课形式为基本业余。针灸推拿、医学美容技术专业视生源情况另行安排上课时间。各专业具体上课时间以入学报到注册时的课表为准。毕业实习为基本脱产形式。
录取规则:
1.我校各专业均在上海地区招生;凡统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按照本人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考虑第二志愿录取。
2.每专业录取人数少于30人时不独立开班,学校将根据考生意愿进行调剂或校区间并班上课。
3.考生可同时报考我校高起本和专科专业,如果本科未被录取,则自动进入专科录取程序。
文凭与学位:
学生修完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按国家教育部规定发给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本科毕业生通过英语四级或学士学位英语考试者,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学士学位。
联系我们:
地址:徐汇区零陵路530号(近宛平南路)15号楼705室
公交:轨道4号线、50、49、89、218、104、864、933、932、大桥六线等
电话:54232254、64431379传真:5423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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